第116节(2 / 2)

哎我刀呢? 橙子雨 2236 字 7天前

……

沈潜回顾自己的前半生,升上高中之前都挺顺利、挺正常的,只可惜后来一失足成千古恨。

走歪了,就再也拧不回正道上。

也怪自己。

高中入学第一天,为什么要主动示好、跟同桌叶氤搭了个话?

站在旁观炮灰视角看那三个人故事,实在充满了令人费解的点——很怪,真的奇很怪,叶氤整个人瘦瘦弱弱,又没好看到哪去,怎么就万人迷了。

这并不是酸葡萄心理。

当时在学校里,远不止他一个这么认为。好多人都看叶氤不爽、觉得他装,甚至整个班上除了黎未都天天鞍前马后伺候他,根本就没人愿意跟他玩。

“……我吧,其实一开始也没有想过要把叶氤当成朋友。”

“可毕竟是同桌,又不能不讲话。他自己也知道没人喜欢他,觉得很无辜又委屈,觉得一切都是黎未都害的,整天红着眼睛跟我诉苦。”

“我听得多了,也有点同情他。天天陪他干着干那的结果,就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被全班孤立了。”

“中间也有人来劝过我,说是只要我不再搭理他大家就重新接纳我。但我那时候多傻,他哭着说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我就信了,没办法放着他不管。”

“……后来有段时间,黎未都生病住院,差不多一个月没来上课。学校里那群人可算找到机会了,每天找叶氤的茬,后来逐渐升级成真正的校园暴力。”

“有一次,放学直接把他拖出班级、拖进厕所。我当时也挺怕的,也知道打不过那些人,但听到他哭喊得那么凄惨,还是咬着牙拖着个椅子腿,想去救他。”

“出去就看到朱凌。我当时还想,好歹我们这边也有三个人了,不是完全不能打——没想到,呵,我们杀进去,朱凌直接牵起他的手跑了。

“留我一个人在那,被那群人拖到里面,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

说到这里,沈潜仍旧保持微笑,语调平淡,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锴哥,你说这事艹不艹蛋?只救长得好看的算什么,像我这样普普通通的人,难道就活该喂狗了?所以你觉得我跟朱凌还能有一腿吗?我又不是脑子有病。”

“……不久,黎未都病好回来了,那群欺负过叶氤的人都被赶出了学校。”

“叶氤的仇是有人报了,而像我这种小灰尘,也算是从此出名了。那天厕所的事流言漫天飞,大家看我的眼神都带着鄙视。最可笑的是,叶氤突然也不和我说话了。”

“一次在学校外面遇见,哭着跟我说潜潜对不起,说因为不想再被人孤立、欺负了,害怕别人的眼光,不能和我一起玩。”

“最后毕业了又来道歉。说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最善良的人,说以后还想跟我当朋友……”

“我能怎么办?所以,后来只能继续和他‘当朋友’了。”

“……”

身体接触的地方,源源不断传来暖意。沈潜下意识又往纪锴身上靠了靠——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在今天之前,他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

当然,还有别的后续,难以启齿的后续。

那时候所有人都骂他不正经,他也就自暴自弃了,想着既然都被戳章成贱货,那还不如干脆捞点实惠。

于是干脆跑出去,给外面寂寞的大姐姐包养。

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太好看,但胜在年轻,不少大姐姐喜欢。后来又辗转用换了几任金主,攒下钱去了美国留学,人生信条变成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如今摇身一变,已经学历美貌资产什么都不缺。

有时候自我安慰,觉得也还行吧——毕竟,要是没有那些糟心破事,他也不能这么年纪轻轻就又美又强又彪悍。

更何况,这番回国一趟,也算是大仇得报。

虽然没有按照他原本的设想,搞出什么神经病总裁与朱凌情杀、仇杀的血腥戏码。但能最后看着朱凌痛失所爱撕心裂肺,再看着叶氤求而不得竹篮打水,也挺开心的。

……

是开心。却遇到了一场“意外”。

意外就是他现在倚靠的这个人——朱凌的前夫,整个人的存在完全破坏了一场好戏的所有平衡,活生生在他眼前展现出了人生一团糟之后迅速振作、收拾好一切,继续阳光灿烂发电发热的硬实力。

太刺眼了,照耀得他整个报复社会的人生显得既虚无苍白又乱七八糟。

搞得沈潜非常、非常不爽。

越是不爽,越是总会想起“前夫哥”。明明没有什么交集,却莫名地发展出了类似跟踪狂的属性,没事儿就新闻窥屏follow小民工,上课直接本体follow纪教授。

还在学校里试着勾引过几次,发现对方竟完全不为美色所动,更加不爽。回家后有意误导叶氤,骗得叶氤认定朱凌跟那人余情未了,跑去学校大闹。

丢了工作,纪锴还是不见消沉,不久又开开心心跑去上了繁荣直播。

沈潜想想算了,毕竟离婚和失业……也算是很多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的挫折。

又不像年纪轻轻被不良少年轮、最后住了院还要被家里人歧视咒骂丢脸那么严重。人家前夫哥想得开、不心理变态也纯属正常。

可就在那不久后,朱凌请了几天假出了一趟门。回来喝了好多酒,趴在桌上哭得一只傻狗,断断续续跟他说了纪锴家人的事。

那天回家后,沈潜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发了好久的呆。

不知道该作何感想。比惨他终于输了,但还是觉得世界上存在前夫哥这种人实在是太讨厌了。好像任何痛苦都击不穿他一样,但你这样让别人怎么活?你让别人看起来很蠢啊!

再然后,就到了美国。

飞机上到遇到前夫哥,直接朱凌也不管了、音乐节也不参加了,只开着他的那辆破越野车直奔剧组。

然后每天跟组里的人一起嗨,烧烤、party,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