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1 / 2)

去奶茶店点矿泉水,摆明了是来砸场子的。

毛不思眼白眼瞅着就要翻上天,忍了半天才忍下来,“我要招牌奶茶。”

“好。”张博尧挑眉,“前边珍珠不够了,我去后厨那些来。”

门帘落下,小小的奶茶店又只剩下马明义和毛不思两人,前台似乎接到了新的网络订单,滴滴的响个不停。

“喂。”这个‘喂’叫的自然是马明义,毛不思饶有兴趣的探头往操作台望去,“你说我要不要也做个网络接单捉鬼,紧跟下大时代的发展。”

“你要真这样,是你赚别人钱,还是别人坑你钱都指不定了。”马明义单手撑着额头,胡乱的翻看着公司的这一季度的财政报表。

毛不思没吱声。

难道是自己说的太过?马明义好奇,他收了手机,伸手揉了揉毛不思的脑袋,“怎么,受打击了?”

“马明义。”

“嗯?”手指念着毛不思垂在耳边的碎头发,小声的应到。

“这瓶里,是珍珠吧。”毛不思指着盛满黑色球球的玻璃瓶,没做过奶茶还能没喝过奶茶吗,珍珠她还是认得的。

为什么要撒谎,操作台后的珍珠,明明还很充足啊。

空调呼呼的吹着,桌上的降魔杖突然幽光一闪,转瞬而逝。

眼花,还是,有东西?

毛不思收起脸上的玩笑,开始认真地打量起这间小小的奶茶店,桌上摆着小巧可爱的多肉,挂起的壁橱上坐落着几只可爱的毛绒玩具,连门帘都是暗色的碎花,这家店,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出自一个男人的审美。

☆、不落太阳

“怎么表情这么严肃?”张博尧刚撩起门帘,就瞧见毛不思眉头深锁的半趴在小吧台上,笑道,“马明义又招惹你了?”

脱掉制服后的张博尧比之前温和了许多,连说话的语气都不在那么冷冰冰,他挖了一大勺珍珠送到马克杯里,红茶被煮出浓浓的香气,冒着袅袅白烟。

“他敢。”毛不思迎着张博尧的话头落下一句狠话,继而又垂下头,佯装道,“之前出来的急,能不能借用一下你店里的洗手间?”

降魔杖的感应,也不过瞬间而已,快的令人眼花。

真要说奇怪,毛不思也没感觉到,可若是说不怪,心里又总有某个地方觉得不舒坦。

捉鬼师的职业精神驱使她想去后厨房,一探究竟。

“当然,为人民服务。”张博尧撩起门帘,指着正前方,“直走,左拐。”

他行为坦荡荡,反倒显得毛不思的想法有些猥琐了。

内心略微挣扎,最后还是正义感战胜了心底隐隐升起的不好意思。过道有些昏暗,毛不思沿着两米宽的走廊一路小跑,过道尽头的房门被推开时,刺目的阳光差点闪瞎她的眼。

映入眼帘的是一方小小的院子,西北角种了葡萄树,藤蔓缠绕舒展,几乎覆满了上方的整个木架子,浓密的葡萄叶偶尔透过几缕阳光,照在一旁的花架上,花盆交错排列,开出粉粉嫩嫩的骨朵,让人有种盛夏变初春的错觉。

降魔杖在手中打着圈圈,毛不思沿着小院,来来回回瞧了好几遭,厨房厕所,就差闯进卧室去一探究竟了。降魔杖轻敲着几间紧闭的房门,并无异样,愣是找不出丁点奇怪的地方。

非要说的话,那就是这个地方怎么看怎么像女孩子居住的地方,葡萄藤,小花架,吊椅,以及过于袖珍的原木茶几。

一无所获,两手空空。

说的大概就是现在的毛不思。

等她再度回到小吧台坐下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多分钟,奶茶早就被空调吹凉,正是好入口的时候。

马克杯底部沉积着小半杯的珍珠,毛不思用吸管不停地戳着,最后还是忍不住对张博尧说出自己的疑惑,“你家看上去真……嗯……少女。”

“不觉得这种反差很萌吗?”张博尧挑眉,笑声清亮,震得挂在头顶上的照片不停地摇晃。

“永夜。”毛不思默念着照片背后的钢笔字,画面映出的却是雨后空荡的街道,两者看上去全无联系。她又翻了翻,发现都是无人的风景,有的在麦田,有的在山顶,有夕阳西下的海滩,也有朝阳初上的公园,“你拍的?”

“拿不出手的小兴趣。”张博尧端着红茶,胳膊肘撑在吧台上,颇为享受这种安谧的午后时光,“你知道吗,在摩尔曼斯克有着不会升起的太阳。”

毛不思恍然,她指着照片上的‘永夜’,“原来你想去看极夜。”

难怪写在抬头就看见的地方,她当年参加高考的时候也一样,把最渴望得到的分数贴在房门上,一天看个几十遍,哪怕最后只考了期望值的三分之二不到。

这个下午过的很悠闲,奶茶店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偶尔蹦出几分网络订单,直到马明丽打电话来邀毛不思一起去她家吃饭,才终止了毛不思继续在这里耗下去的念头。

喝了整整三大杯奶茶,毛不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跟马明义去取车,身后是风吹过奶茶店门口的风铃声,难怪张博尧喜欢,奶茶空调无杂事,这种懒洋洋的生活,谁不喜欢?

安静的奶茶店,因为深居在长巷中,依旧没有顾客进入,张博尧收了桌上的杯子洗净,等所有的事情都忙完,才转头煮了一杯热可可放在吧台的角落。

“人走了?”门帘后的过道里传来女人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欢喜,没等张博尧回答,就瞬间出现在吧台前,她盯着面前的热可可看了半响,才不满意的抱怨,“为什么可可里不加牛奶。”

“你又喝不到,看着差不多得了。”张博尧侧着身子坐在旁边,试图跟女人沟通,“初一,你就不打算换个饮料试试?”

他真的不想再喝热可可了,倒掉又太可惜。

“我不吃不喝不花钱,就每天一杯可可你都不打算给了么?”初一不高兴了,掰着手指头跟张博尧算老账,“要不是我美救英雄,你早从医院楼上摔下去进病房了。还有苏尾岛那事,不也是我深入敌营,从听隔壁王大妈的相好的前妻的儿子那里听到了风声。”

话里话外,都把自己说的像个女英雄。

那是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天还有些冷,张博尧因工作在医院来回跑,连续几天几夜没合眼,下负二层的时候几乎都是闭着眼。他又想到了自己初次见到初一,就在楼梯的拐角处,余光微抬,差点吓得叫出声,连困意也不翼而飞。

通向太平间的楼梯口,坐着个脸色惨白的女人,任谁看了也得腿软,出于怜香惜玉,张博尧只硬着头皮拖着沉重的步伐上前劝她离开这地方。

“你看得见我?”这是初一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不夸张的说,张博尧当时差点因为这句话心脏骤停。

就因着这偶然的一句话,初一就跟黄鼠狼认鸡似的认准他了,频繁的出现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开始还只是每晚蹲在他门口敲门,再然后来胆子越来越肥,不是三更半夜站在窗口跟他聊天,就是藏在橱柜里突然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