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横铁二级工会组织设有宣传委员,主管黑板报,幻灯稿,广播稿,宣传窗的宣传工作。日常围绕厂和本部门的生产建设中心和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宣传,树先进,立标兵,鼓励职工的积极性。
1982年至1984年着重抓了“文明礼貌月”活动,企业整顿,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创文明家庭,文明班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全厂涌现了工会积极分子70人,其中局级14人,市级4人,全国级1人,评出“三八”红旗手34名,其中市级1人,省级1人,全国级1人。“五好家庭”12户,其中市局级3户,省级1户。
1985年至1989年围绕企业的生产建设中心和企业经营目标进行宣传。利用电影放映前的幻灯宣传,及时报导厂,分厂等部门的好人好事,生产建设形势和改革,开放的新动向。厂工会每月以新颖题材更换宣传窗,深受职工欢迎。基层单位每月更换本单位的黑板报,及时报导本部门的政治,生产信息,起到鼓励促进生产工作的作用。
1984年以来,坚持开展评选最佳好人好事和先进班组活动。
六、努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决定和杭州市总工会 (84)46号文件精神,1984年7月横铁厂工会被市建材冶金公司列入建成“职工之家”的单位之一。做好下列工作:
1.着手调整和加强工会两级领导班子,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1984年,1989年召开了第六次,第七次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工会委员,调整选举了相应的工会干部班子。
2.搞好劳动保险工作:
建厂初期,横铁厂干部职工来自全国各地,没有统一的劳动保险待遇。1960年7月起,按照浙江省有关部门统一规定,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和干部编制人员,享受全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待遇(全国劳保),1958年1月1日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浙江省《关于县以上新建厂矿企业劳保福利待遇试行办法》规定的待遇(浙江省劳保)。1974年1月1日起全厂统一实行《全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
“文革”十年动乱的影响,使职工的劳动保险又有一定的混乱。1983年对全厂劳动保险工作进行了整顿。整理了2400余名职工劳动保险的基础材料。
1986年开始,,每年有400余户职工参加家庭财产保险,职工根据家庭财产多少向寿昌保险公司交保险费,约2000余元,(按每1000元财产值交1元保险费),如遇天灾人祸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1988年因有职工家庭火灾等事故,给予保险赔偿6000余元。
1987年4月至1989年3月底横铁对在职职工实行人生保险费205.700元,1989年4月原人生保险改为定期定额人寿保险。每年按205.700元定额,根据职工人数结算付款一次(除去死亡职工数),如遇职工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给予全费或年费保险赔偿。
3.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困难补助工作:
1983年开始实行职工进行家庭访问制度,及时了解职工疾苦(尤其是农村家属职工),帮助解决困难,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取一定资金。对在经济困难的职工进行补助。仅1984年至1989年共计补助人数有4536人次,补助金额达147140元,其中补助在职全民职工3671人,金额128274元。(见表6-14)
4.做好女工的“五期保护”工作:
厂工会 配合职工医院给女职工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1984年以来,共检查三次,对查出来的病患者及时安排治疗。1989年制订了《横山铁合金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哺乳期,产褥期,更年期)保护等具体内容,还提高了女职工的卫生费和计划生育费的发放标准。
5.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增进职工文化生活和身体健康。(祥见第六节)。
6.做好职工旅游疗养工作:
历年来,厂工会 组织安排一批贡献大,工龄较长的职工、干部和先进劳模到风景区疗养旅游。1960年至1961年全厂有18名职工到省工人疗养院,金华专署工人疗养院疗养。1981年到外地疗养19人,1982年外地疗养16人,1983年16人。
1984年开始,组织厂级,市级以上的各类先进人物外出旅游;当年有66人去玉皇山,雁荡山,普陀山,黄山等地旅游;1985年有72人到云栖,雁荡山,普陀山,北戴河旅游;1986年83人到三台山,雁荡山,普陀山,广州旅游。1987年厂工会安排了1960年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703人分批到雁荡山,普陀山,庐山等地旅游。1988年安排42名老职工到虎跑,望江山旅游,1989年给1968年前参加工作老职工旅游假10天,发放旅游费70元,自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