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叶知恬想了想,说:“别人告诉我的。”

叶知心觉得挺有趣的,“也不是很难,试试啦,我觉得我好矮,怕长不高就丢脸了。”

家里人对小孩身高一向不关注,老二十**岁的年纪,和叶知恬这个女孩子一样高,也没引起什么关注,所以这个只能自己努力。

叶鸣惊记下了叶知恬说的方法,叶知恬为了让他有动力,又编了几个例子哄得他眼睛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才住了嘴。

叶知恬觉得前辈子二哥个子不高,还是因为太内敛孤僻,很少运动的原因,这辈子补救及时,没准也能高他个十厘米呢。

度过了两天准备时间,在一片鞭炮烟花声中,除夕来临了,晚上的晚餐很丰盛,鸡鸭鱼肉都有,叶兰的手艺好,香味弥漫在整个屋子,让人口水直流。

天冷,大哥将大门关了,全家人围在一起吃年夜饭,难得地在饭桌上开始聊天。

近期也没有别的事情,就大哥的婚事,叶知恬纵使硬让自己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再次面对起来,还是有些烦躁。

大哥显然是春风得意,唇角的笑容都抑制不住,有时候叶知恬会觉得奇怪,两个性格不同甚至有点极端相反的人,怎么会在一起,从前的大嫂虽相貌平常,但却是个热心肠,也非常的温柔热情,和大哥也处得很好,显然大哥是喜欢这种性子的,但这辈子换了性子内敛的人,却好像和前辈子没什么区别。

叶知恬有时候会思考她们两个人的共通点,想半天也无非是善良,温柔这些,换个角度想,也许大哥就喜欢这种性子好的女孩子也说不一定。

这边一家人对他的婚事只聊了几句,就没有提了,问起了叶鸣惊在大学的生活。

这个时候,就算读个大专,也是很厉害了,工作待遇也很好,所以叶鸣惊只沮丧了几个月,就恢复过来了。

他的性子显然说不了太多,都是用还行还好回答了全部的问题。

大哥调笑了一句,“趁大学能自己认识女孩子,把握机会谈个恋爱吧。”

这个对于叶鸣惊来说,显然有些遥远,他默默地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总之,大家欢欢乐乐地吃完了年夜饭,叶顺拿了几张红包,过来一人一张红包发过去,叶知恬拿到手里,就拆开一看,“五块钱!”

叶知心的是两块,大哥的是十块,三哥两张五毛钱纸币,二哥五块钱。

叶知心立即囔了起来,“怎么我最少啊?”

因为你喜欢乱花啊,叶知恬在心底吐槽道,叶知心最近喜欢上了买小雕像,一堆弥勒佛猴子摘桃之类的雕像摆满了一桌子,花出去了不少钱,叶顺对她的抱怨没理会,叶知恬将自己的压岁钱给了她,堵住了她的嘴巴。

吃完饭,兄妹几个人去了院子放烟花,大哥会放,其他人都站得远远的,看着他拿着点燃了的香去点引线。

这个烟花很不方便,要一个个点,线连不到一起,不过也挺好看的,叶知恬望着天上炸开的绚丽多彩的火光,轻声说:“真漂亮!”

“姐!”叶知心在旁边大声叫了一句,在烟花剧烈炸开的声音下也传到了叶知恬耳朵里。

“干嘛?”叶知恬问。

“新年快乐啦!”叶知心大声祝福道。

叶知恬笑了,“你也是啊,同乐同乐。”

新年快乐,新的一年,什么事儿都要好好的,周崇明,新年快乐。叶知恬在心里说。

新年快乐,周崇明在这个新年里,感受不到一点点的快意,纵然前几年也都不怎么样,但今年,却更糟糕一些。

本来他应该是感到开心的,但是……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饶雪回来了,她仍然漂亮,仍然年轻,仍然傲慢无比,这样的她,叫泼辣的刘花梨也难得地安静了下来。

刘花梨是她的亲妹妹,但小时候被爸妈送了人,随了养父的姓,养父去世后,才回这个家,虽然结过婚,但也穷苦了半辈子,总的来说,和饶雪这个亲姐姐关系并不亲密,她在很多时候是很怨恨饶雪的,一对姐妹,命运天差地别,但怨归怨,恨归恨,人到眼前,就老实的像个鹌鹑,连态度都变得谄媚起来。

赶在除夕前两天回来,让周崇明有些诧异,他本来应该高兴,然而他看到她脱掉灰色的呢子大衣,露出白色的高领毛衣,那毛衣略微宽松,却也挡不住她肚皮的浑圆。

她身材仍然瘦削,手臂纤细,下巴略尖,这样的身材,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肚皮,唯一一种能解释的情况是,她又怀孕了。

周崇明为这个结论感到恶心,他抑制不住地当着饶雪的面干呕起来,在这样寒冷的冬夜里,他脸色涨红,眼神流露出浓郁的疼痛。

饶雪被他这个行为吓住了,反应过来随即尖叫道:“你干什么?看到妈妈就是这个反应吗!”她很少这么失态,她在外表现得一向和有教养的千金小姐一样,无论去哪里,都维持着高冷傲慢的姿态,这次真难得。

周崇明伸出手指揩去了嘴角的水迹,冷冷地瞪了她一眼,转身回了房间,门板被他摔得震天响,进了屋,还能听到饶雪埋怨他的声音。

没救了,完全没救了,周崇明想。

第44章 no.44脱裤子(一更)

周崇明和饶雪的关系, 在很久很久之前,是不错的, 至少在他的回忆里,她作为母亲, 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合格的。

亲近父母本来就是孩子的天性,周崇明也不例外, 但是他幼时, 能依靠的只有饶雪。

饶雪十八岁的时候, 和那个富有的男人一起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巴岭, 那男人是真的有钱, 家里是几代经商, 到改革开放那段时间, 财富翻了几倍,在上海那一块儿地方都是有名气的人,这样的人,就算四五十岁,都有大把的姑娘贴上去,更何况他才三十岁出头, 长得不算英俊,但有气派,有教养, 谈吐优雅, 让饶雪很着迷, 只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是有老婆的,儿女双全,即使她生了儿子,也没什么用,这个男人看起来温和多情,其实是再冷漠无情的人,对周崇明这个私生子,都没有正眼看过。

周崇明小时候不太懂,到这个年纪,却慢慢想明白了,其实他在那男人眼里,怕是连那宅子里的宠物狗都比不上。

那男人对于饶雪,恐怕还有一种收藏的心思藏在里头,稀罕却也不会有多珍惜,不过饶雪的相貌的确漂亮,纵使周崇明在上海生活了那么久,都很少见到比饶雪还漂亮的女人。

这样的饶雪,周崇明幼时,是再喜欢不过的,那个时候饶雪对着孩子,性子还是温和的,他们两个人独居在一栋小别墅里,有专门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她只需要给自己买买买,给他买买买,然后再照顾他的学习之类就行了。

只是这样依赖的感情,在周崇明渐渐长大,明白他们的处境的时候,就产生了变化。

他们的处境,是外人最津津乐道的“小三”和“私生子”,在哪里都不能堂堂正正的做人,同时还伴随着各种污言秽语,周崇明听过不少,多的是对饶雪的污蔑侮辱,饶雪太漂亮了,在那个圈子,招的人也多,她受着气,受着委屈,周崇明又怎么不是?他上了学,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在一起,受到的欺辱比饶雪来得更加直接,更加肆无忌惮。

周崇明十岁出头的年纪,就在思考,他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定要这种环境里生活?他无数次思考,有了爱这个答案,他以为饶雪是爱着那个名义上是他父亲的男人,才会甘愿忍受这一切,即使没名没分,只是这种想法,在他看见饶雪和另一个男人拥吻的时候发生了改变。

再复杂的情感,在这样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心里,也没办法用自己的思维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