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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从身形来看这人估计有一米七几,骨架大,这是一个男人的体格。

男人到了后,没有观察周围有没有人,而是把电筒固定在额头上,开始挖坑。

这说明现在所做的事情,对男人来说很熟练。

孙大贵挖的坑不算深,挖的时候用了半个多小时,而这个男人挖了一会休息一下,用了一个多小时。

是体力不支,还是因为什么原因?

男人把婴孩尸体装好后,又把泥土推回原位,这才带着离开,余媚悄悄的跟在身后。

她现在摸不准男人的实力,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第76章 金尊娃娃

黑衣人没有顺着回去的方向走,反而往深处走去。

余媚念头一转,就知道他要去那里。

风在吹,耳边总有些诡异的响声,忍不住想回头,又不敢回头,像是背后有个什么东西在跟着一样。

能半夜三更的在这种阴森恐怖的地方行走,真不是一般人会干出来的事儿,正常人早就吓破胆。

黑衣人来到杀害程何芳的地方,看到尸体被掩埋咦了一声,想不到这孙大贵还存有一丝人性啊。

这里的秘密只有他和孙大贵知道,埋尸体的人除了孙大贵,不做他想。

余媚看到这一幕,则在心底暗道:幸好她之前就把野狗的尸体收拾了,不然的话被黑衣人看到,铁定会起疑心。

黑衣人来这里是想碰运气的,在外被谋杀身亡的人通常死后带着怨气,不能入冥界,只能在身死之地飘荡,看到周围没有魂魄的时候,他心里有些小失落。

刚衍生出来的冤死鬼可是个好东西,收拾起来容易,用处也大,要是冤死鬼过了一段时间变成了厉鬼,用处更大,但不好对付。

看来这死人生前窝囊,死后也窝囊,既然这里没有冤死鬼,黑衣人没有在此地多做停留,顺着来时的路回去。

此时是深夜两点半,天空坠入黑暗,街上一片漆黑,无人行走,形成了罪恶最好的保护伞。

余媚避开游走的鬼魂,始终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黑衣人,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处偏僻的民屋。

这是一栋独立的楼房,别看楼房外表陈旧,地方又偏僻,以当地的经济来讲,很多本地人都不一定买的起。

余媚不在意这栋楼有几层高,外表有多陈旧,她的注意力被围绕楼房的黑雾吸引住。

她伸手抓了一把黑雾过来,仔细感受了一下,就松开手。

自己以怨气居多,怨气这么大,看来这黑衣人干了不少,丧尽天良的事情。

黑衣人丝毫没有察觉到余媚的存在,开门进屋把门一锁,换了双鞋子,坐在地上歇气。

过了会黑衣人揭开口罩,一张干瘪沧桑的脸暴露在视野中,看面容年纪大概在50岁左右。

这个年纪在余媚的预料之中,50岁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这也就解释的通,为什么黑衣人这一路走走停停。

司邬捶捶发胀的小腿,年纪大了,不服老不行啊……

歇够了气,他到卧室里换了套休闲的衣服出来,经过餐桌的时候,倒了杯水喝,再给黑袋子外面套了个新袋子,提着往地下室走。

通往地下室的灯光昏暗,踏着阶梯直下,到了一条门前才停下脚步。

司邬掏出钥匙开门,这条门只有一把钥匙,钥匙在他一个人手上,丢了就是个大麻烦。

地下室的门被渐渐被推开,红色的光线从外内照射出来。

余媚有时候觉得这些人真虚伪,个个装模作样的,让人倒胃口。

比如眼前的这位,明明才用led灯更加明亮,他不用,装个红色灯泡,搞特殊气氛。

这要是在外面弄个红色灯光,再遮遮掩掩的,跟某些特殊场合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余媚不会在心里恶意猜想人家是不是特殊场合去多,就有了这种癖好,她集中注意力,等待面纱被揭开的那一幕。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民间有一种这样的流传,传说养小鬼可以让你满足你任何愿望。

人的**是无底线的,只要有贪念,就会想方设法的去满足,于是便催生出某种行业,开始了这种灰色交易。

余媚听黑无常提过养小鬼,却从来没有看到过,当司邬推开门时,重重叠叠的金尊娃娃出现在眼前时,惊的半天都没回过神。

这间地下室是司邬自己找人挖的,屋内前面左右墙布满了格子,每面墙五步的距离摆了一张祭坛,屋中央摆了个阵法,就显得空间有些窄。

这些格子里面放置了许多金尊娃娃,前面这块墙和左边这块墙的格子里都满了,右边这块墙的格子里还有些空隙。

这些金尊娃娃样貌都不同,有些怪异,有些圆润,有些喜庆,唯一相同的一点,那就是它们的眼睛。

这些眼睛很大,很逼真,就像是被注入灵魂一般。

司邬点了几把香,分别插在三面墙前的香炉中,嘴里念念有词::“出来吃饭了,吃饱了好干活。”

随着话落音,金尊娃娃身上飞出团团红色,细看之下才发现这些红色都是手脚俱全的小人儿。

小人儿的速度很快,穿绕在白色的烟雾中,余媚吸了吸鼻子,突然感觉腹中饥饿,她瞧了司邬一眼,见他被注意,变化成小人儿模样,进食大队。

由于数量过于庞大,有些小人儿被挤到一边去,没吃到香不满的哭嚎。

婴孩哭喊任凭感觉,都是扯开嗓子来,一个哭,个个吃也不吃了,跟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嚎的卖力,正好便宜了余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