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妻夫俩更是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将燕云度多年落下来的《男诫》再捡起来,找个男先生来教一教,三从四德什么的也应该从头再学学。不然以他的脾气,可别被皇室给休回来,那可真就出名了!
“从明日开始,你找几个精通宫廷礼仪的,押着云儿学学宫中礼仪,还有针钱男红也应该学一学,最差也得达到给端王殿下做衣服……”这个难度好像有点大,燕奇疼儿子,还是稍微放低了一点标准:“能给端王殿下做双袜子的程度。”
顾氏更发愁了:“云儿多年握刀,手就跟熊掌似的,拉出来我都愁的慌,他奶爹近来常督促着他泡澡。让他做个力气活还行,但让他抓针学绣花做衣服,这不是为难他吗?”
握惯了刀枪剑戟,握得住小小的绣花针吗?
帝都儿郎从小被圈在后院里,除了要学习三从四德,针线男红是最基本的,厨事管家要精通,琴棋书画也要略微涉猎,出门应酬,与别家正君聊起来,也要有同共语言才是。
提起这事儿,顾氏没来由的心慌:“咱们云儿嫁出去,将来跟太子正君就成了妯娌了。太子正君出自书香门第,听说尤擅工笔,填的一手好词,云儿好像只会……杀人?”
十五岁就上战场,这些年唯一学会的就是打仗。
两夫妻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瞧出了深深的忧虑,对儿子未来婚姻的悲观。
谢逸华过来的时候,燕奇与顾氏已经做好了要向她赔礼道歉的准备,但她站在花厅门口的时候,燕云度已经迎了过去:“殿下醒了?头疼不疼?”
燕奇与顾氏飞快的交换了个惊讶的眼神:小两口的神色都太过平静,绝对不像大战一场的握手言和,倒好像一起出门做坏事,有点并肩战斗的袍泽的错觉。
谢逸华揉揉额角,从醒来眉头就没松开过,随口抱怨:“好像脑子里跑过一群野马,轰隆隆震的脑子一阵阵的发晕,脑浆子都不住的晃。”
燕云度被她的话逗乐了,只觉得她形容的非常可爱,难道她当自己的脑壳里盛着脑浆,跟粗瓷碗里盛着豆腐脑似的,晃一晃就能溢出来?
——这个妻主弱一点就算了,还有点孩子气!
偏端王殿下讲的一本正经,他差点伸手摸摸她的脑袋,到底忍住了。
谢逸华走进来,燕奇与顾氏做揖:“岳母岳父早!”
燕奇与顾氏忙向端王还礼:“不敢不敢,殿下坐!”
三人对答堪称宫庭礼仪的典范,透着陌生与客气,却是初次相识之人理应有的态度。燕云度才恍然惊觉,原来他与端王殿下也只见过一面,昨日相处半日,怎么倒好似已经极为熟悉了,难道当真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谢逸华见她们妻夫神色拘谨,便道:“两位是本王的长辈,以后等本王与郡公成亲之后,便是一家人了,何须如此多礼!”
她招呼燕奇与顾氏坐,很是自来熟。
燕奇与顾氏被她随和的模样给惊住了,特别是昨日才在宫里见识过端王不苟言笑的顾氏,更觉得她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住打量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还是宫禁森严,端王在宫里不自觉就严肃了起来?
燕府的早膳就是寻常的粥食点心小菜,谢逸华抱着一碗醒酒汤喝下去,总算是活过来了,揉揉脑袋才开始吃饭。
顾氏客气道:“府里早餐简陋,让端王殿下见笑了!”
谢逸华将嘴里的蒸饺咽下去,才道:“这已经很好了,前两个月本王与君平滞留安顺城,差点啃草根吃树皮,能有碗照得出人影的野菜粥就不错了。”
谢君平惯会享受,让她喝野菜粥简直是要了她的命,天天喊着拉嗓子,苦不堪言,如果不是谢逸华押着她,她早就跑路了。
她当时还叨叨:“小言言你是不是傻啊?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做就行了,咱们何苦留在这里受罪?”
安顺城一度面临着断粮的窘境,很是苦过一阵子。
燕奇听到她提起谢君平,便万分钦佩:“外间都传谢世女纨绔不肖,但依老臣看,那都是坊间传言,不可全信。听我家云儿说,谢世女还救过他一命,他回来之后一直忙乱,还不曾登门谢过世女。既然端王殿下与世女相熟,老臣倒有个不情之请。”
谢逸华心绪莫名复杂,如谢君平那样的纨绔,重享乐贪男色,竟然也会有人为她说好话,而且这人不是别个,还是她未来夫郎的亲娘。
“岳母请讲——”
燕奇这会儿算是瞧出来了,无论端王殿下心里对这门婚事的态度如何,但至少表面上她表现上佳,没有给燕府与燕云度难堪,相反两人似乎相处的还很融洽,时不时还会对视个眼神,讲几句话。
“老臣想麻烦殿下带着云儿去顺义候府登门致谢,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谢逸华:“……”那不是送上门给谢君平嘲笑吗?
她其实特别想拒绝燕大帅的请求,但是在燕云度的注视之下,竟然头脑发热答应了下来:“没关系,等一会吃完饭就过去。”说完就后悔了。
谢君平不知道等这个机会多久了,此前还特意跑到端王府去嘲笑她,今儿送上门去,又怎么会口下留情?
谢逸华摸摸的护腕——何况还有银腰那个麻烦鬼也在顺义候府。
那日银腰非要留在她身边,不惜伸脖子让她砍,连耍赖都用上了,无所不用其极,却被谢逸华一通嘲笑:“本王贵为皇女,大烈王朝不知道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为本王效力,你一个国破家亡的异族王子,连白玉凤都已经死了,你想跟在本王身边,本王就必须把你留下?”
谢君平连连附合:“就是就是,端王殿下既不缺暖床的,又不缺跑腿的,你想向端王殿下表忠心,也用不着威胁耍赖这一招吧,还是想想别的办法,说不定行的通!”
“闭嘴!”谢逸华被她给撩拨的心头火起,恨不得将这货狠揍一顿:“你到底是在为谁说话?”
谢君平厚颜无耻:“美人……”
最后银腰解下了自己的护腕,送到她手边:“这是我离开白狄之时,大祭司送的防身之物,可以发射牛毛针,针上涂了药,可解一时之危!”那护腕比平常护腕要厚了一寸,里面有发射牛毛针的机关。昨晚醉后多亏了它保命。
谢逸华当时不肯收,银腰便赖着不走:“此物算是我向殿下表忠心的信物,殿下若是肯收了,我便跟着世女回去,殿下若是不收,我便一直留在王府!”
见过送礼的,可没见过送礼也送的这么强横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网页在抽,就用手机版更的,手机版不太好用,不能全选删除,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删,复制按了一下没出现,没想到弄重了,已修改。
明天没更新存稿,后天上午入v,入v当日三更,多谢大家一路相随,谢谢!
24、第二十四章
银腰自从知道此谢君平并非彼谢二, 便对谢君平各种瞧不上眼。
谢君平素喜奢华享受,府里美人成排,外面还有一打的红颜知己外加一帮勾着她四处浪荡的狐朋狗友, 在银腰眼里全是堕落的象征。
他对此嗤之以鼻:“世女将来是要继承
家业的, 不过以我的推断,大概等不到君侯把家业交到世女手上,世女就早早败光了吧?!”
谢君平认真跟他讲道理:“银腰,做美人只要赏心悦目就好了, 毒舌刻薄是嫁不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