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2 / 2)

燕云度却并不在乎旁人的小声议论。

从他当年替母从军,投身入军营开始,最初的两年里各种非议刁难从来就没有断过,最艰难的时候,他带着燕奇留下的一千心腹精兵大破白玉凤的一万精兵,才让那些军中的老油子对他刮目相看。

比起血与火的粹炼,生死边缘的游走,不过是闺中夫男闲极无聊的几句无关痛痒的议论,又有何可在意之处?

他反过来小声安慰顾氏:“父亲不必担心,儿子没事。”

稍顷,宫宴开始。

大烈民风虽然保守,但是每逢宫中或者贵族官宦宴饮,以赏花赏景吟诗做对或者蹴鞠嬉戏等名目在公开场合给年轻男女一个看对眼的机会。

宫宴往往只是个开始,圣人的五十寿诞,远远不止吃饭这么简单。

燕云度自赐婚开始,身上便贴了皇家的标签,原本以他的品级,混在一帮上年纪的命夫们身边也有些奇怪,与未婚的儿郎们玩在一处却又失了身份——品级太高也是烦恼。

不过卫皇夫做事情滴水不漏,竟是将燕云度安排在了太子正君卫少真身边,算是让这对未来妯娌提前相见。

卫少真与太女谢风华成亲数年尚无子息,是个安静沉默的男子,今日穿着太女正君的服色,见到宫人将燕云度带到自己身边坐下,便向他含笑道:“郡公以前可能没有参加过宫宴,等领完宴便可以往御花园里去走走,到时候郡公便能见到二皇妹了。”

提起端王,燕云度唇边不由泛起一缕笑意:“多谢正君提醒。”他环顾四周,无数打扮精致的儿郎们时不时悄悄将目光投向他,亦或者是太女正君。

不必卫少真提醒,他也能想象得到这等衣香鬓影之下,不知道有多少少年郎也曾远远窥着端王殿下的身姿而生出一丝绮念。

——那个人生的也太招蜂引蝶了些。

卫少真话不多,有几分郁郁寡欢的模样,但对未来的皇妹夫却十分好奇。这位端王正君的平生太过传奇,坊间的话本子里都不敢写的故事他却做到了,着实给男儿家争光。

他沉静的眸子里难得流露出向往之色:“本宫常听宫人提起郡公的战绩,从前在闺中就很是佩服郡公,不成想还有今日的缘份。边关是不是很有趣?”

燕云度心道:打仗怎么会有趣呢?边关埋枯骨,春闺梦里寒,不过是贵族儿郎们在深深宅院里的一点向往而已,又哪里会知道战争的残酷呢。

他慢慢道:“其实说起来也是很有趣的,南疆的夫郎们大多都很彪悍,有时候提着大棒子满大街追着妻主打,嗓门比女人还高,真打起仗来背儿携女扶老带幼,有时候还会帮着守城,热热闹闹的过日子。”

他或许可以不提起戎马十年的征战,记忆里却仍旧能记得那座烟火气十足的边城。有时候连他都不得不佩服边关百姓蓬勃的生命力,一场战争打下来,城外又添新坟,年轻的夫郎跪在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可是转头抹了眼泪,却仍旧能够挑起家中重担,兴兴头头的活下去。

从来不会被苦难摧毁,不会被命运打倒,像野地里的春草,一茬一茬茂盛的生长着,一岁一枯荣。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到凌晨两点左右了。

第二十六章

有了太子正君的陪伴, 宴会似乎也没那么漫长无聊了。等到宴罢,便有宫人来引了年轻儿郎们前往御花园游玩,而年长的命夫们都陪着皇夫去听戏了。

燕云度习惯了身边不带小侍, 初次进宫宴饮, 慢悠悠尾随着几名少年郎往御花园而行。自从顺义侯府送完礼之后两人数日未见,其间端王倒是派人往燕府送过一回礼。

顾氏打发了端王府送礼的下人离开之后,对着扁平的檀木盒子兴奋的猜测:“也不知道端王殿下送了云儿什么东西?瞧这匣子的长度,难道是发簪或者玉佩等物?”他将儿子上下打量一番,

遗憾道:“总不会是胭脂吧?”

燕云度肤色偏黑, 胭脂水粉上了脸都没办法出门见人,顾氏也只得放弃了在他面上开调色盘的打算。

钱方与钱圆也凑趣:“端王殿下送给主子的东西, 定然是精挑细选的,不如让奴等也开开眼。”

燕云度打开, 结果是一把精美的匕首,刀鞘上镶着好几颗宝石, 缠丝金鞘, 十分名贵,他不禁笑出声:“父亲,

让您失望了!”谢天谢地!端王殿下似乎也没有让他涂脂抹粉的打算。

不然就应该送胭脂水粉首饰衣衫过来了。

顾氏对儿子的婚姻还是十分忧心:“端王殿下不送你胭脂水粉, 但王府的后院里肯定不缺美人,

淑贵君疼殿下,听说每隔两年总要往端王府赐美人,只是没听说有孩子。”

王府庶出的孩子也是龙女凤孙,是要写进宗室族谱的。

赐婚之后, 顾氏便派人打听端王府的消息,还一度怀疑端王在府里是不是藏着一只小妖精,对燕云度纯属应付。

卫皇夫就是燕云度的前车之鉴。

当初卫皇夫并非靠美貌取胜入主中宫,生下太女谢风华之后便再无宠,被淑贵君在宫里整整压了半辈子子,说起来实在教人唏嘘。

燕云度的容貌即使是作为亲爹的顾氏也觉得……拿不出手。

男儿家历来靠容貌与才情才能笼住妻主的心,端王的模样又招人稀罕,就算是女人见了也觉得生的太好,更何况是适龄男儿。

燕云度将亲爹的忧心置于脑后,打开刀鞘,刀锋锐利无匹,吹毛断发,果真是一把极好的利器。

他久在军中,比起后院里的绣花针与理家的算盘珠子,还有顾氏最近请过来讲《男诫》的先生那翻来复去都快要讲烂的破书,锋利的兵器才更让他得心应手。

后院里的事情让他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只觉得余生要如此度过,还不如骑一匹马前往南疆,再也别回来才好呢。

好几次燕云度被讲《男诫》的先生折磨的昏昏欲睡的时候,都有一种要逃离现实离家出走的冲动。

万幸端王殿下送他的礼物不是普通男子都喜欢的珠玉宝石,脂粉衣衫,而是一把匕首,这是不是说明她其实并没觉得自己是必须要三从四德,熟读《男诫》,深居于后院管家理事,绣花裁衣的?

燕云度将这话讲给顾氏听,立刻被顾氏定性为躲懒不读书找的借口,还长嘘短叹:“人虽回来了,但心还在外面野着,嫁到王府去可真是让人发愁”他心塞了半日。

爹是亲爹,只是与他想法大相径庭,实在让人苦恼。

燕云度想亲口谢一声端王派人送来的匕首的,正好今日是个见面的好机会。他漫步在御花园,不远不近的尾随着几名看起来对御花园甚是熟悉的小郎君,不成想却让人家起了警惕之意,隐约听到其中一名美貌的小郎君小声道:“那个丑八怪怎么一直跟着咱们?他不会是方才听到咱们说他坏话,要找个僻静的地方将咱们打一顿吧?”

“不会吧?”另外一名小郎君有点迟疑:“这可是皇夫在后宫的宴会,他有那么大胆子?”

那美貌小郎君道:“这可说不准,他这样的野人天生跟咱们不一样。咱们在后院学着弹琴绣花的时候,他可是在南疆杀人呢。他连人都不知道杀了多少,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呢?”他声音里满含了沮丧与不平:“端王那样谪仙般的人物,怎么给配了这样粗陋的正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