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锦绣路 一枚铜钱 2714 字 4天前

他跳下马车,将陆芷抱下来,牵着她往里走。脚步声刚进家门,就听见院子里传来犬吠,他笑了笑,果真是离家久了,连听见自家狗叫都觉得亲切。他推了推门,门在里头拴着锁上了,那家里是有人在的。

狗叫得太厉害太急,齐妙午睡惊醒,好在女儿酣睡着,并没有醒。她轻步下地,以为又是什么从未听过,甚至在她成亲时都没来过的七大姑八大婆来贺喜了。将孩子交给刑嬷嬷让她带到后面小屋里睡,免得太吵又将她吵醒。

“白菜别喊。”

白菜立刻停了声,摆尾跟在一旁。齐妙见它还跟着,倒奇怪了。平日有陌生人来,它倒不是这样的。满腹疑惑打开门,那人比她个头高许多,抬脸看去,这一看,正是朝思暮想的人,眼一湿,便扑在他怀中,声音已然哽咽,“二郎。”

谢崇华单手搂着她,想来已离别半年,心中又是愧疚又是感触,在她净白的脖子上亲了一口,“妙妙。”

还没来得及修剪的青渣子扎得齐妙蓦地一痒,不由笑笑,喜极而泣的泪差点跟着滚落,抬手抹了眼角的泪,这才仔细瞧他。摸摸他的下巴,“我给你修胡子。”

谢崇华握了她的手,已舍不得放开。明明知道不会再长久别离,可就是不想松手了。

陆芷仰头看着他俩,她果然是个子太矮,都被忘得一干二净了。

齐妙好一会才发现他背后还跟着个小人儿,好奇探头看去,这一看惊讶道,“阿芷?”

她忙蹲身看她,陆芷见她来瞧,身子一转,转到谢崇华另一边去了,就是不让她瞧。

谢崇华说道,“阿芷受了些刺激,不记得一些事,也不大记得人了,怕生。”

齐妙一听,这才收了要摸她脑袋的手,“找到了就好。”

算起来陆芷并没有失踪太久,她年纪还小,在安定的家生活久了,慢慢就会遗忘幼时经历过的痛楚吧。齐妙这样想着,也为陆家高兴。边和他进去边问道,“可有告诉五哥?”

谢崇华叹道,“我回来前,亲自去了一趟徐家,可是五哥在三个月前就走了,不知所踪。”

齐妙皱了皱眉,“你走后五哥曾来过信,那时他并没有提要离开徐家的事。”

“说是突然走的。”

“倒也太突然了。”齐妙说着,忽然想到他竟回来了,而不是在京师,心有疑问。等他将周波劳顿疲倦的陆芷安抚睡下后,离开屋里,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才问道,“二郎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终究是要提到科举的遗憾事,本来已经想通的谢崇华,面对妻子,却一时又生遗憾。齐妙见他脸色不对,忙说道,“回来就好,没有委任官职也无妨。”

“妙妙。”谢崇华握住她的手,拉到身旁,看着她说道,“我没有进翰林院,也无法留在京师。是……被派去太平县上任……”

齐妙心头咯噔,语气里的失意她听出来了,听得她也不舒服。依偎在他怀中,轻声,“做知县也好,我问了爹爹,他说那些中举的、做了进士的,一辈子等不来官职也是有可能的。二郎如今不能去京师,不代表往后不行。而且知县好歹也是七品官。朝廷官阶最大不过一品,只要爬六次就好了,二郎不要难过。”

爬六次……谢崇华知道她不是那种无知的人,只是这样安慰,让他哭笑不得。她素来是懂他的,哪怕再怎么样,她都懂他,不会说一句嘲讽的话。他紧抱着怀中娇妻,低声,“定不会在小地方上消磨了意志,但求所做的事,无愧于你,无愧于心。”

齐妙便是喜欢他这种上进的心,更喜欢他不会随意许下宏图大志的承诺。抱得紧了,总觉他怀里有东西扎人,起身坐着,往他怀里掏。

夫妻离别半年,方才只顾着久别重逢去了,如今这手摸来,摸得他心浮气躁,捉了她的手哑了嗓子说道,“天还没黑。”

齐妙眨了眨眼,转念一想才明白,脸色顿时嫣红,轻拍了他一巴掌,“龌蹉。”

谢崇华蓦地笑问,“我怎么龌蹉了。”

“就是龌蹉。”齐妙俏眼瞧他,“你怀里有东西扎我了。”

谢崇华这才明白,从怀里拿出个小布包出来,“在京城买的。”东西精巧好带,他就揣怀里了,给母亲弟弟女儿的,都在箱子里放着。

齐妙接来,将东西拿出,是个兔纹钿钗。那兔子模样小巧,做得栩栩如生,立在钿钗之上,像蹲在兔窟中抬脚远望。她将东西放他手上,头微低。谢崇华明了,将钿钗插如墨色发髻中,若是将发放下,又哪里看得出她已是生过孩子的,分明还是个俏皮的姑娘。

“好看么?”齐妙探手轻碰,因他放在怀中许久,还有些温热。

谢崇华坐得笔直,有些悠然,“这是你丈夫挑的,自然好看。”

齐妙噗嗤一笑,“不但龌蹉,脸皮也越发厚了。”

谢崇华笑笑,又抱了她软暖的身子,耳根微烫,附耳说道,“晚上要不要我龌蹉?”

齐妙抿抿红唇,窝在他怀中应了一声“嗯”,已让两人心燥。

这几日因谢崇华回来,本来已经来过一回的近亲远亲喊得上喊不上名字的人都又来贺了一遍。虽然已经知晓不是做京官,但一个村里出了个知县,也是从未有过的事。在他们眼里,知县已经是很大的官。

谢崇华六月十三日上任,去太平县要三天,一家人也要收拾东西过去,因此一刻也没歇着。

沈秀见儿子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好不心疼,“都带上吧,不是说住的地方挺大的吗?”

谢崇华见母亲连那些桌椅都要带,阻了她,笑道,“那内衙这些东西都齐全的,而且新官上任,还会擦洗一番,带了反而堵地方,路上也辛苦。”

“总放在这,怕被虫子咬了。”沈秀万分不舍,这些可都值不少钱。儿子劝了几回,她才忍痛割爱。

齐妙过来给婆婆收拾行李,见她将自己给她做的新衣服都放在箱底,说道,“衣服压在下面,会皱巴的,反正都是要穿的了,还是放在上头吧。”

沈秀不愿,“现在的衣服还能穿,等穿破了那些再说。”

齐妙说道,“二郎如今能买得起这些了,娘该享福了呀。”

刑嬷嬷和沈秀年纪差不多,话也聊得好,见自家小姐欲言又止,便替她说了,“小姐这话可说得对了,而且姑爷是官了,您可不能还穿得像乡下来的,不然被人看见,还以为姑爷薄待您,要坏名声的。”

沈秀得她提醒,这才了然,迟疑再三,才将那旧衣服放在底下,新衣服翻了上来。末了有些担忧,她住在这小村子半辈子了,可从来没想过住大宅子,万一给儿子丢脸了怎么办?她心里竟有些慌了,盼着儿子出息,真盼到了,反倒不安,“要不……我还是别去了,就留在这吧。”

她想如此,谢崇华哪里会愿意,一家人都过去,丢下老母亲在这,他如何肯。

“不是还有崇意吗?他还要在仁心堂做学徒,娘和你弟住一起,他会照顾娘的。”

正将鸡赶进鸡笼子的谢崇意听见,顿了顿,抬头说道,“我跟师父说了,会跟二哥去太平县。”

沈秀吃了一惊,“那你不在仁心堂待了?”

“嗯。”他蹲在鸡笼子旁,赶进去四五只鸡,关上笼子,说道,“我跟师父解释清楚了,他也说太平县他有个师弟在那,医术和他相差无几,已经写信给师叔,到时候继续在那学就好。”

沈秀这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