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风声吧。
她这么想着的时候,大灰终于回来了,他嘴里叼着一头巨大的野猪,尖牙上还在滴血,原来他是追野猪去了。
这一头比平时见过的都要大,巨大的身体抵得上大半个姜百灵,黑乎乎的,也不知道大灰是打哪把它赶出来的。
他凑过来仔仔细细的闻了她一遍,噺鮮确定没有受伤,然后一把将她拽到身上开始拔足狂奔。
姜百灵紧紧抱着他的脖子,忽然想到现在这样的情景,大概是:又有媳妇又有肉,老婆野猪热炕头?
当然大灰是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他拼了命的往回跑,好像连晚一分钟也等不了了。
回去以后他们一起处理这顿难得丰盛的猎物,野猪这种动物,皮糙肉厚,还有两根十足长的大獠牙。
大灰用狼身的爪子和牙齿,很轻松的就把野猪皮给扒了,姜百灵再用石头刀把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半用来煮汤,一半用来烤制,也能够他们吃个几天。
留下来的内脏姜百灵不吃,她取了一些用来诱捕鱼,剩下的就都让大灰囫囵吞枣一样吃了。她一边用长柄勺子搅和着锅里的肉汤,一边丢一些晒干的果子进去,大灰就像个粘人的男朋友一样守在她旁边,眼馋巴巴的瞅着她。
姜百灵忍不住敲了敲他的额头,翻手丢了个果干给他,大灰一口吃了,然后尝出滋味似的凑过来咬她的嘴唇,“快走开,别烫着你啊。”
她推拒着,结果还是被抬高下巴呼哧呼哧啃了好几口,终于被放开的时候,她一下跳到了陶锅后面,与他隔着火堆对视着。
“喂不饱的笨狼……”姜百灵埋怨了两句,指了指脚边的柴火,“喏,去外面搬些树枝进来。”他眼睛还直勾勾的呢,但是看明白她的意思以后还是听话的出去了,姜百灵看着他的背影,哎,我为什么好像松了口气……
能找到一头野猪就意味着附近还保留了一个野猪的小群体,那头大猎物让他们二人饱餐了一顿,第二天大灰开始不要她跟着了,他每天去那片林子附近转悠几圈,就能找到野猪的踪迹。
几天过去以后,姜百灵除了一堆的干野猪肉还收获了六根完好的野猪长牙,这种牙齿呈镰刀形状,洗刷干净以后是白色偏黄的,质地也很轻。
有一次她闲着没事的时候用军刀上的尖头扎野猪牙,意外地给她钻出一个眼来,里头是中空的,把干草线穿□□去,可以当一个挂饰。
姜百灵将其中一个长牙砍成两半,钻出眼来当皮毛衣服上的牛角扣子用,另外两枚穿上干线榕后可以当发绳,扎辫子的时候将一头套在上面,轻便而不易损坏。
她觉得野猪牙是个好东西,或许将来还有别的地方可以用到,就都洗刷干净放了起来。
但是后来,大灰忽然不猎这个了,他转而抓那些笨拙不易行动的考拉熊回来吃,它们的肉质干柴,他经常自己吃着吃着都齁嗓子,更别说是姜百灵了。
她以为是野猪被抓完了,也没有抱怨什么,况且那些考拉熊的肉炖制久一些还是可以下咽的。
鞣制过后的野猪皮粗硬,大灰不让她把它们铺在床铺附近的地上,他自己随手将这些皮子丢到屏风外面,当个地毯用,姜百灵也不好说什么。
后来她每天早上起来编辫子的时候他都要呼噜呼噜撒娇好久,见姜百灵不理睬他了,才心灰意冷的走开。
这也不算什么,她都以为他是在玩耍,就和刨雪坑一样的游戏。毕竟他是狼,他们两个不能完全的交流,她只能靠猜测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过这也是代沟出现的原因。
“大灰,大灰!”姜百灵披着毛斗篷出来叫他,这段时间他老是一个狼跑出去,但是也不走远,她一喊了他就会回来,神神秘秘不知道在做什么,但是每次嘴角都带点血丝,她就以为他是一个狼出去吃独食去了,或许抓了些小动物,他一口就能吞掉的那种,来不及分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