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眼见眼泪又要下来,霍饶一打着笑脸去扶她,神色夸张地哄着老人家:“傅奶奶,樱宝都回来了,再也不会出事了,现如今我们五个可不是吃素的,难不成还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出差错?”

傅老夫人破涕为笑:“对,一哥儿现在可厉害了。”

霍饶一很感恩傅家人,哪怕是他弄丢了他们的掌上明珠,他们也没有对他恶言相向,反而诸多宽容。只是这一切何尝不是将他的心置于油锅之上反复烹炸?

老夫人扶着椅子坐下,霍饶一知道她最想坐在哪里,很主动自觉地让出了位置——虽然很舍不得。

老夫人慈祥地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目光,坐傅樱身边跟她说着话。

傅樱生下来的时候傅鸢一听说是妹妹就发脾气了,吵着闹着不要妹妹,出院回家了,傅鸢就堵在门口死活不让傅老夫人抱着傅樱进去,僵持了半个多小时,月子里的孩子不能受风,傅老夫人一气之下抱着孩子回老家去了。

就是因为傅鸢怎么哄都不听,所以傅老夫人一带就是一年多,快两岁的时候程舒媛和傅存怀终于忍不住跑回老家哭泣恳求,连连保证,傅老夫人也觉得孩子跟着爸妈会好一点,就狠狠心放手让傅樱回去了。可没成想刚回大院没多久——就丢了。

傅老夫人知道消息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醒来后对儿子就是一棍子扔过去,“我看你们就是故意的!为了不要这个孩子,为了哄傅鸢,把孩子给扔了!”

虽然后来缓过来后理智回笼,觉得这话也实在荒唐,可傅老夫人还是无法原谅儿子儿媳。

这么多年过去,哪怕后来有了个傅宇,傅老夫人也惦念着那孩子,总觉得都是她的错,她不该看儿媳苦苦哀求就心软,让孩子回来。这下可好,孩子丢了!

虽然觉得不可能,傅老夫人心里还是有个疑影,觉着是这夫妇故意丢的。

“樱樱啊,喜欢吃什么跟奶奶说,奶奶不回老家了,就住这里照顾你,给你做好吃的——”傅老夫人拉着傅樱的手,怎么都舍不得放开。

傅樱还真从脑海里搜索了一下想吃什么,可很难过的发现她似乎也没吃过多少东西,哪里谈得上喜欢什么呢?

“我什么都吃的,有吃的就可以了。”

这群女人一时间又是挥泪如雨,傅老夫人哽咽着,拉着傅樱的手都发颤起来,“好、奶奶给你做奶奶的拿手菜。”

这孩子太苦了。

餐厅那边,男人们也不止喝着酒,也有谈些正事。

傅老爷子问儿子:“宝儿你准备安排去哪里上学?”

傅存怀自是早就有了打算,“就送去晋城附中就好了,跟晋城一中连在一起,鸢鸢也好照顾妹妹。”

傅老爷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就傅鸢你还想让她照顾妹妹?还不如让那几个臭小子照顾来得快!对了,你打点好没有?附中门槛高,你当时为了把傅鸢塞进去都花了不知道多少功夫,上下怎么也花了三四个月,现在来得及吗?”

傅老爷子对傅鸢这个大孙女意见很大,不过他说的也是实话,傅存怀无从反驳。不过说起让傅樱进附中,傅存怀就得意:“爸你不知道宝儿的成绩有多好,附中校长一看直接就给了绿灯,一路办下来一点问题都没有!我明天再去跑一趟弄弄材料就没问题了。”

傅鸢进附中之所以那么麻烦还不是因为成绩不好?可没想到小女儿成绩从小到大都是优异无比。

傅老爷子冷峻凌厉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那就好,我从小就说宝儿是个有出息的孩子,这不就是吗!”

一群男人刚刚看父子在呛声都没敢开口,这回赶紧一通马屁乱拍,“是啊!从小一看面相就知道是个好学的!”

“可不是!那可比我家那臭小子好多了!”

“这女娃娃就是能静下心去学!”

傅老爷子龙颜大悦,又是三杯白酒下肚。

晋城附中条件很高,虽然只是个初中但是一点不比进晋城一中容易,整个城市那么多小学生,小升初的时候只有百分之一能进去,简直是凤毛麟角。

傅鸢能进去,不止是因为搞了三个月,还有点运气的原因,叶圣阳和褚也当时就没进成。

这些大老爷们都做好走后门的准备了,却是不曾想,傅樱进去得那么容易。

果然是个聪明的娃娃!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晋城不指代任何一个地名哦,只是因为“晋江文学城”所以架空一个城市出来~

妲妲的连载文《她原来是白富美呀》里面有写到一个晋城一中,这本书多了个晋城附中,设定有所改变,但是两本书独立无联系。么么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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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瞧这笑

等送走了所有人,已然至深夜,程舒媛带傅樱去她的房间——这是她精心准备的,这么多年,时不时就往里面添点东西,所以傅樱一回来只要铺个床就能入睡。

“宝儿,妈妈还没来得及给你买新衣服什么的,所以你先将就着用你以前的,明天妈妈带你去逛街好吗?”程舒媛小心翼翼地问着,害怕她有一丝一毫的不满意。

看着她的目光又充满珍惜,生怕下一秒她又消失在眼前。

傅樱嗯了一声,她的手放到门把上,轻轻一拧打开房门。惊讶从她眸中腾空出现,这是一个她做梦都想象不出来的房间,一个彻头彻尾的公主般的世界,梦幻、浪漫、粉嫩。

她的行李箱是傅存怀临时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买的,找了七八家店才买到的,毕竟那个小山村很少有这么现代化的东西。一点都不好看,在这个房间里显得格格不入,安静的躺在一块柔软的地毯上。

里面装着的是傅樱的旧衣服。

傅樱蹲在那里打开,旧衣服露出来。基本上都是深色的,因为不容易脏。

也基本上都有缝过,因为大部分都是把别人不要的捡回来又反反复复穿着的,免不了破洞或裂开线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