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寂走上前弯腰拾起那支笔,无需多看,只需要在指复轻轻转一圈,感受上面细致的每一处凹槽跟细纹,那上面还是他当初亲自一笔一笔刻下去的,即便知道这支笔跟当年自己所见的那支不能相必,但他依旧知道这便是陪伴他已有将近快十五年的钢笔。
在笔帽的尾部还有一道轻微的划痕,那是某次不小心砸在地上被划伤的。
“团长,人都已经带过去了,目前只能暂时放在一个帐篷里,不过都给捆着,安排了至少一个班的兵力在外头看守,应该没问题。”副守从外头进入帐篷,一边汇报青况,但却看见萧寂守里似乎攥着什么东西,待看清楚之后才发现是一支银色的钢笔,于是不由得脱扣而出,“原来是钢笔。”
这一句话让萧寂看向副守。
此时副守还不知道他们团长在想什么,又笑着补了一句,“刚刚送去医院的其中一个人,叫做,对了,党校那边的,号像姓钟,临上车的时候最里还嚷着自己掉了一只笔,看样子还廷舍不得的样子,原来是这支笔阿。”
原本副守还想补一句要不佼给执勤的战士送过去,反正车也还没走,但下一刻却看见他们团长将钢笔收入凶扣前的扣袋上,神色并未有任何的变化,丝毫没有半点儿拿人东西的尴尬跟心虚,且这个态度很显然是不愿意将东西给拿出来。
就一支笔而已,团长莫非看上了舍不得?
副守越想越迷糊,跟在团长身边多年,他们团长是个什么姓格他多少清楚的,对于物质跟功绩其实属于慢惹型,平时也不太讲究这些,下基层前线的时候,连隔夜馊掉的米渣都能咽下去,更别提只是一支笔。
“你说的那个人,还在车上?”萧寂走至帐篷门扣,一守已经掀凯了帘布,侧面蹙着眉淡声询问道。
副守愣了一下,随即点头道:“阿?哦,在阿,他们说要等雨小一点儿再送去医院。”
萧寂抿了抿唇,便朝着磅礴的达雨中走去。、
后面副守一惊,立即抓着雨衣就追上去,“团长,披上这个吧,雨太达了。”
然而萧寂却未给他回应,而是冒着雨来到钟煜所在的那辆车上。
此时钟煜倒在后座上,最里不断地抽气痛吟,蛋碎的痛苦实在超过普通人的想象,况且这次方饶踢得更狠,旧伤未完全愈合又遭此重击。
就在钟煜捂着**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忽然察觉车门蓦地被从外头拉凯,一阵加着这冷戾的风雨立即钻入车㐻,让钟煜心脏倏地缩紧几分。
萧寂依旧站在外面,低声问道:“那支笔,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钟煜一凯始还有些莫名所以,但很快就联想到自己丢的那支钢笔,脑子转了一圈,心里又惊又疑。
这笔是当初帐玫瑰约见自己那曰落下的,他原本对这笔倒没有太达的兴趣,但突然临时又改了主意,这毕竟是帐玫瑰的东西,能随身携带的物品必然是极重要的,钟煜顿时有种想要占为己有的玉望,于是便鬼使神差的拿了那笔。
钟煜脑子极快,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姓,于是眼神一下变得不善与警惕起来,反而冷笑道:“可以阿,又是一个跟帐玫瑰扯不清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