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 我也是要面子的虫呀!(2 / 2)

看着圣甲虫倒腾着几条腿,蹭起了大量的灰尘,孙默目瞪口呆,你也不怕给瘸了吗?

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抆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扶着一棵大树喘气。

现在是盛夏,晚上走,比较凉快,而且劫道的匪徒也比较懒,这会儿都在老窝里睡懒觉呢,所以比较安全。

唯一的麻烦,就是豺狼虎豹比较多,不过尽量从大路走,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等我考中了进士,我一定要买一匹千里马!”

书生敲着发酸的小腿,突然间,一脸呆滞,望着不远处。

因为一只巨大的爬虫,闪电一般,从大道上冲过。

“那个虫子上面,竟然还托着一个人?”

书生震惊,揉了揉眼睛。

“话说那好像是一只屎壳郎吧?可是为什么这么帅气呢?”

突然间,书生就不想买千里马了,不过这种虫子哪里有卖?

好想要呀!

要是骑着一只这么漂亮的虫子跨马,不是,是跨虫游街,那我一定是进士中最耀眼的崽儿。

“主人,那边有一个人类!”

圣甲虫回头,舔了一下口器:“我能不能加个餐?毕竟跑了这么久,也累了。”

“滚!”

孙默言简意赅。

……

等圣甲虫的速度放慢,开始避开大路,在草丛植被中前行的时候,孙默知道,敌人的老巢要到了。

果然,十多分锺后,一座庄园,像是猛兽的獠牙,镶嵌在一座大山的脚下。

“主人,那些刺杀你的黑衣人,都跑进了这里。”

圣甲虫邀功:“我打探了一下,貌似是一位王爷的别院。”

“王爷?”

孙默眉头一皱,想靠前查看,又担心暴露行迹,被敌人看到。

“主人,你不会灵虫视野吗?”

圣甲虫意外。

“那是什么?”

孙默好奇。

“就是通灵师借助战宠的视野,来观察这个世界。”

圣甲虫介绍完,就开始指导孙默怎么做。

它为了今晚这顿脑浆夜宵,也是拚了。

十分锺后,

“明白了!”

孙默盘膝而坐,凝神静气,沉下心来,将一缕意识从眉心释放,灌注进了圣甲虫的脑海中。

轰!

孙默精神轰然一震,他的视野,顿时陷入了黑夜中,大概持续了六、七秒,整个视野再次亮起。

不过眼前的景物,已经有了变化。

首先,是视野变高了,而且四周的景物,色彩缤纷艳丽,异常的显眼,并且可以看得很远。

孙默很快明白了,自己算是共享了圣甲虫的视野,也就是说,它看到的东西,自己都能看到。

“主人,您学的真快!”

圣甲虫称赞。

“你就算拍马屁,也不会混到第二夜宵。”

孙默撇嘴。

“呃,主人,我是那样的虫吗?”

圣甲虫嘴上叫屈,可是心中却骂了出来,你个吝啬的混蛋,一顿夜宵都不给我。

“别扯淡了,赶紧干正事!”

孙默催促。

圣甲虫的身体,迸发出紫色的雾气,几秒后,等雾气消散,圣甲虫已经消失不见了。

如果仔细看,能看到它变成了指甲盖大小,扇动着翅膀,飞向了这座庄园,然后在飞跃大门的时候,孙默看到牌匾上,写着王府!

果然是李子兴干的。

一般来说,敌人刺杀未果,逃跑后,肯定会等几天,才会返回老巢,毕竟有可能别人追踪。

但是这些黑衣人,一是没了首领指挥,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先回来,二是觉得这是李子兴的王府,就算是金陵太守,也不敢造次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一只虫子跟踪了。

通过圣甲虫的眼睛,孙默看到庄园中一切正常,有仆役,有侍女,因为已经很晚,所以除了护院,大多人已经睡下了。

“这些人应该不知道那些黑衣人的身份。”

圣甲虫解释,它在庄园中飞了半圈,就退了出来,然后在距离西侧院墙大概六十多米的一处斜坡下,停了下来。

这里有一大片竹林,枝叶茂密,非常有隐蔽性。

“我要进去了。”

圣甲虫说完,便从一条缝隙钻了进去,之后,就是一条虽然狭窄,但是修建的极其结实的密道。

看这外观,至少存在了二十年以上了。

“李子兴养着这些黑衣人,就是给他做脏活儿的吧?”

孙默推测,这么多年,李子兴也不知道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不过很快,他就又产生了怀疑。

因为从地道出来,就是一个巨大的大厅,这里点着手臂粗的牛油蜡烛,将四周照耀的窍毫毕现。

继续前行,借着烛光,孙默看到了一些人,他们穿着白色的麻布衣服,脸上用白布蒙着口鼻。

“这是当口罩用了吧?”

很快,孙默看到了一队白衣人,他们拿着金属的箱子,里面盛放着很多东西。

有染血的衣服,有废弃的药渣,还有一些瓶瓶罐罐。

蓦然,孙默的眼睛瞪大了。

因为队伍的最后三人,拿着的东西,是一些脏器,还滴着鲜血。

“甘霖娘,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地方?”

孙默正要让圣甲虫快跟上去,仔细查看一番,结果老巢中,突然间哨声大作,顿时,那些白衣人就开始奔跑,各就各位,进入了战斗状态

“我被发现了?”

孙默凝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