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闯龙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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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见我就要下地,连忙拦住我,把配枪m1911a1解下来递给我,说道:“兄弟,这玩意威力大,带着防身用!”
我先是一愣,然后嬉笑道:“妈的,你哥俩挺会多清闲,无线电汇报总部,咱们一起下地道!”我可不想自己一人下去,越南的地堡可不是闹着玩的,比地下的古墓都要厉害,地里的兵一个个堪比穿山甲,比古墓里的吸血红帽大粽子都猛上一倍哪!老子又不是倒斗的,放着海豹突击队的人精不用,更待何时?
真让我猜中了,地道内部果然如千年古墓般,陈旧的设施好像时光在地道内倒转了四十年,回到了硝烟弥漫的高棉战场,布满灰尘的壁灯,凹凸不平的墙面和土地,狭窄的地道内我们只能匍匐前进,我把56冲锋枪背在身上,军刺拿在左手,手枪拿在右手。爵士体型较胖,在后面吭吭唧唧,这种地道对先知简直就是小儿科,他精通穿山甲、土拨鼠的一切常用技能。
前面的地道更窄,我只能艰难的把56冲锋枪从身上取下来,合上折叠枪托撑着墙面艰难的向前挪动,先知不断地戳着我的屁股,愤怒之下,我一蹬腿跺在他脑瓜子上。妈的,不知道是那个倒霉鬼设计这种地堡,通常地堡应该是长宽比例均匀,便于士兵机动,有时都可以在地堡内开汽车,为啥今天的这个地堡设计成这样?人只能进不能出,出来一趟得非老鼻子劲了!难道这里有什么秘密?想到这里,我加快了速度。
“吭哧吭哧……”爵士喘着粗气,说道,“地道的尽头根本看不见,我们如何走才是个头啊!”
我皱了皱眉,艰难的从迷彩裤的大口袋里掏出强光手电筒,打开开关,一道白光射向前方,但没照多远,前方还像黑洞一般深不见底,我说道:“一定要走下去,地道设计成这样,说不定这就是通往叛军指挥所的哪!说不定还能找到被俘的陆航飞行员。”我纯属胡诌,第一是我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鬼地道有没有尽头,二来是哪个傻逼能把一个普通的地堡跟指挥所打通啊,敌人不就是一锅端嘛!我也就是糊弄糊弄后面两位了,没想到他们还真信了,跟着我继续发扬坚持就是胜利的光荣革命传统,向前爬去,想当年红军翻雪山过草地飞夺泸定桥的,我们才走了红军爷爷们的区区一小步,sorry,扯远了,说这个美国佬也听不懂,我想我还是少费口舌多留体力加速前进。
大约又爬了三分钟,我的无线电响了起来,响起帕夫琴科暴跳如雷的声音:“你们在哪!去了那么长时间!”寂静的地道中突然传来这么个大动静,吓得我身子一哆嗦,双腿失重,好像在急速下坠。
“啪!”一声,我发现我真的坠下来地道, 看看身边的场景,我有点不相信,好像真的回到几十年前的越南战场,陈旧的桌椅板凳,废弃的电台边摆着耳机子和纸笔,平整的土墙上还挂着一张发黄的作战地图,我是通过强光手电看的这一切,因为这个酷似作战指挥所的地方没有光源。我揉了揉眼,不相信眼前的一切。
“嘿!你怎么样?”诧异间,头顶上突然传来了先知的声音,我吞了口唾沫,做了个‘ok’的手势,随即两人也跳了下来。现在我明白了,眼前的这一切根本不是他妈的梦,真的是一个作战指挥所,地道的设计确实奇怪,往地下延伸了一层,在上层地道的中部凿了个缺口供进出。
“真奇怪!第一次见这样的地堡!”爵士和先知一齐惊呼道。我也有点小奇怪,因为偌大的指挥所竟然连个人毛都没有,没人也就罢了,不会连尸体都没有吧?人都撤走了吗?正在我疑惑的时候,先知向指挥所的一面墙走去,墙中间有一个木板封住的大洞,我意识到事情不对,想去阻拦他,但已经晚了,就在先知走向墙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挺立在了墙边,接着枪声传来,先知应声倒地,脑袋被射爆了,爵士反应迅速,立即把我扑倒在地,我看到他眼角有泪花,深邃的瞳仁看着自己死去的战友。我飞快给m1911a1上膛,大张机头,对准哪个王八蛋的脚丫子就是两枪,.45子弹的威力不是盖的,只听那家伙‘啊’一声便倒在地上,可他并没有放弃抵抗,端着一支ak或者akm一通乱扫,一边扫射一边嗷嗷乱叫,可见.m1911真不愧为大威力手枪鼻祖这一称号。可是手枪的前任主人已经死了,我要用他的子弹杀了他的敌人。爵士站起来还击,mp5a4咆哮着他心中的愤怒,但两人充其量只是胡乱扫射,只有我才能致命一击,我‘刷!’一下,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从照门与准星的16厘米瞄准基线看到哪个猥琐的家伙,然后瞬间扣动扳机,“砰!”击针撞击底火,芬芳的火药味顿时飘入鼻腔,高热的弹头好像喷着火冲向目标的头部,“啪!”一声脆响,人头炸飞,我还不解恨,把一梭子子弹全打完才算了结,套筒停止复位,空仓挂机,暴露在外一段裸露的枪管冒着白烟,我把烟一点不落的吸入鼻腔,然后一拨空仓挂机解脱杆,套筒复位,复仇结束。爵士跪在先知的尸体旁,眼泪止不住滴在自己兄弟的胸膛上,我蹲下身子,抚下先知还睁着的双眼,死也瞑目了。
“把他埋了吧。”爵士说道。我没有理他,回避他的话题,抄起指挥所桌子上的一把工兵铲,“啪!”一声砍向墙上封着的木板,木屑乱飞,一个大洞被我劈开,里面又是深不见底的地道。“把他埋了吧。”爵士又问。
“又是一个地道!shit!”我故意岔开话题,不去理他。
“我说咱们把他埋了!”爵士一跃而起,mp5a4的枪口对准我,同时‘哗啦’上膛,子弹已经到位了,就差击针那一下了。
两人对视许久,我才开口:“你疯了?”
“把他埋了,绝不抛弃同胞!”爵士厉声道,他握枪的手有些颤抖,我趁机举枪扣动扳机,“当啷!”一声,金属相互撞击,mp5a4旋转着从爵士的手中飞了出去。他大吃一惊,喘着粗气拔出军刀,我慢慢手枪,军刺在手,说道:“他不是我的同胞,我已经为他报仇了。”爵士垂下握刀的手,低声说道:“你这个畜生……”
“呵呵,”我笑道,“畜生?我只是个杀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就是战争,新兵蛋子。”爵士是个老兵了,可他在我眼里永远是个新兵蛋子,这就是我对战争的理解,忠贞不渝,直到一年后我才理解,不是这样的。
爵士冷笑两声,停止哭泣,我打开无线电,对帕夫琴科说道:“我们找到一个地道,你们沿着林子向两点钟方向奔跑,会发现一个地堡,地堡内部有个子母堡,堡中有一条通往位置地方的地道,钻进去。我们先行一步了。”说罢,我关掉无线电,临关掉时还听到帕夫琴科在:喂喂?喂!
爵士瞪了我一眼,没好气的拾起敌人尸体上的步枪和几个弹匣,把步枪挂在肋下,率先钻入地道,我紧随其后, 不过是端着枪,谨防爵士这小子一点想不快举枪射我。、
地道相比之前的哪个要开阔的多了,可供五人并排前进,看来是个机动地道,一定通往哪个兵力充足的军营,没想到老子真的要干一票大的啦,爵士要在地道内奔跑被我拦住,我说:“小心那么大的跑动声惊动上面的人。”爵士没点头也没摇头,倒是小心的把步枪取下端在手中,过了一个拐角,前方出现一个上坡道,坡度不大,通往地上了!我们蹑手蹑脚的走上坡道,端着步枪小心前进。
前方,地道前方出现一点光亮,然后越往前走光亮越大,我端平了枪,时刻注意危险发生,终于,我们看到了光源,地道的尽头到了,爵士握住拳头,匍匐前进,我也保持匍匐姿势向前挪动,到了地道口的时候,我不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地道好像是建在山坡上,坡下不到五米便是敌人便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军事基地,基地内探照灯大亮着向四周乱扫,扫到我们这里时,我们赶紧向后退了些许,我从口袋里取出m-24军用望远镜,观望基地内部情况,妈呀,不看不要紧,基地内足足有五个三个重机枪哨位,还有两个狙击位设在内部的一栋三层建筑楼顶上,狙击手还在打盹,svd或者中国仿造的79/85狙击步枪靠在天台的栏杆上,还有大队大队的哨兵基地内巡逻,服装很一致,戴着清一色的绿色军帽和清一色的g3a3突击步枪,还有若干营房,一个营房大约能住下十个士兵,随时等待敌人进犯,我靠!这简直就是龙潭虎穴,靠俺们俩人就想闯龙潭……靠。我一打手势,就要撤退,没想到就在这时,探照灯一扫,一道强光射在我们身上,探照灯的哨兵把我们看的一清二楚,随即拉响了警报……
第四十五章 被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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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声大作的同时,军营中的守卫迅速集结起来,一边开枪一边大吼大叫,光是脚步声都让和我爵士肝胆俱裂了,差不多二三百口子人都冲了出来,还都是精锐,子弹很快就在地道口的铁皮上乱蹦了。我大喊撤退,但已经晚了,我们现在撤都撤不回去,敌人逼得太紧,我们来也是来了,何不在这龙潭闯一闯。爵士是个火爆脾气,把47端平了就是一通乱扫,他的射姿很不规则,无依靠射击,的确,ak要想放平了射击是不太可能,看看它那弧形弹匣。
火力越来越密集,我一声令下:冲锋!然后要了爵士一枚手榴弹拉了保险销掷了出去,然后纵声一跃,冲出了地道,落地后迅速爬起来掩护爵士,爵士毫不费劲的冲出了地道,mp5a4喷吐着火舌在敌人身上开花,g3a3在近距离的火力远不如mp5来得实在,但敌人太多还真不好办啊。这些家伙可不是简单的民兵,这是叛军的精锐,至少是特务营啥的。
.50开始轰鸣,子弹在我们脚下开花,爵士中弹倒地,还在还击!我一咬牙,一枪托放到一个家伙,然后军刺捅死,我现在原则就是:近身军刺解决,尽量拉近了把敌人干掉,军刺一刺就是俩人,好不刺激,不过撑不了多久,我就有些吃不消了,子弹在耳边乱飞,我不禁大喊道:“援兵怎么还没到!!??”
“不知道……”爵士哀嚎道, 快速转移阵地,敌人见我们的攻击力强悍,在距离我们二十米的地方借助机枪掩护构成一个简单的防御阵地,只有少量不怕死的上来和我们白刃战,我顾不上瞄准射击,子弹接连在地上开花,看来今天老子是要折在这里了,妈的,我后悔啊,接下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操蛋任务。
爵士拽下所有的手雷,丢了出去,“轰隆!”好几声过后,敌军阵地一挺机枪被放到,妈的……我欲哭无泪啊。赶忙跳进掩体中,掩体是个矮矮的石墙,石墙上架着一挺m240ob机枪,这玩意彪悍,我喜欢,拉开枪机,一手扶住弹链,疯狂的扣动扳机,我善于机枪点射,能精准的计算出弹道之间的误差并加以修正,所以,每次扣动扳机时,我都要研磨一下弹道之间的误差,子弹在敌人身上开花,但我很快发现,我们已经被敌人包围了。
“靠!”看着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我吓得魂飞魄散,爵士还想要还击,但已经晚了,我举起双手,把枪高高举过头顶,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晚了,等到缴械的过来,我就拉光荣弹。
“投降!我们投降!”我把枪高高举过头顶,喊道,爵士明白了我的意思,丢掉枪支,闭上了眼睛,一个小兵跑了过来,我把手指放进光荣弹的拉环中,随时准备玉石俱焚,看着无辜的小兵越跑越近,仔细一瞅,还是个不过十来岁的小童子军,抱着比自己还高的步枪向我逼近,我的心软了,手指抽出了拉环,妈的,孙振,这就是你吗?别忘了,这就是战争!战场上只有敌人与朋友!童子军伸出一只手试探性的摸了我一下,我垂下手,再次高高举起。爵士瞪大了眼看着我被人押着缓缓走向监狱,半张着嘴好像在说:妈的!你这个该死的叛徒!逃兵!怕死就不是个军人!呵呵,我不怕,反正我早就不是军人了,我只是佣兵,为财而死的佣兵,俗话说的真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呵呵。
……
我们俩被带进伸手不见五指的监狱中,押着我们的士兵小心的拉开灯绳,“啪!”头顶上的灯泡来了这么一声,忽闪了一下,灭了。牢房分布在路的两旁,垂死或者精神错乱的囚犯们都忍不住双手死死把住腐朽的栏杆看着我们,或嬉笑怒骂,或摇头叹息,爵士被几个士兵撂进靠里的一个牢房,令人惊奇的是,他们并没有让我进去的意思,一个大胡子走了过来,几个士兵齐刷刷的打着板正的军礼,我知道接下来要干他妈的什么了。
我被带进监狱深处的一个小黑屋内,大胡子翘着二郎腿坐在屋内的椅子上,叼着香烟示意我坐下,几个士兵下了我的手枪和军刀,站在大胡子的座位后面,抱着枪对我严正以待。我笑了笑,说道:“败军之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大胡子弹了弹烟灰,冷笑道:“来自大洋彼岸的勇士们,时隔四十年在来到这个地方可不再是你们的天下了,这是我们的战争,不需要外人插手,不要以为我从小吃不得饱饭就以为我是个白痴。监狱里关的全部都是你们这样的人,还有一些死老百姓。”
“你要干什么?”我的笑容僵滞了,低声问道。
“你们为何而来到这个地方?政府军雇佣的狗腿子?”大胡子拉近了与我的距离,丢掉香烟,拔出手枪顶住我的头,竟然是一把54式手枪。连枪身上的铭文都看得一清二楚:大写汉字五四式,8344五角星1952。呵呵,真是个笑话,不过用国货结束自己的生命也算是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个圆满的句号吧。
“说!”54机头张开,大胡子把手指搭在扳机内,随时准备开枪,他身后的两个士兵脸不发烫心不跳,没事人似地站在后面,好像已经对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的事已经习惯了,是呀,他们也没少做了……
“我再问最后一遍!”
我的思想在苦苦挣扎,是生存还是毁灭,是做刘胡兰董存瑞还是当蒲志高座山雕,这是个问题,确实是个问题啊!枪眼就堵在我脑门上,今天横竖就是一死了,临死也不能社会主义建设做点贡献,大叫些革命语言又怕惊了脑门上的枪,现在我真想给这枪跪下:我说枪爷爷,咱们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看在咱俩的诞生都是为打倒帝国而生的面子上,您今天就给俺来个痛快的!
“1!”大胡子开始读数。、
“2!”妈的,这个招数虽然屡试不爽,可您们也不能老是在我一个人身上开刀吧,从小我犯了错误不承认,家庭作业没完成大人们普遍的做法就是这个数数!也不来点新鲜的!就连俺到部队的教官也来这一套,但是今天,我真的要栽在这个读数身上了。临死时,脑子里没别的,革命语言一大套一大套的,唉,我悔不该当初见财不要命,等下辈子投了胎,我向毛主席保证再也不想钱了……
“3!”大胡子咆哮道,我默默闭上眼,最后浮现在我眼前的竟然是大胡子那张狰狞的脸,我最后的遗言也是那句:你要干什么?靠……也得等哥们壮烈几句吧!妈的,死也要死个轰轰烈烈,我猛张大口,一口咬住枪管叼住整只枪甩了出去,“啪!”手枪掉在地上走了火,两个卫兵吃了一惊,护住长官就要举枪射我,但g3a3全枪长一米二,整个小黑屋很狭窄,把枪周过来很困难,我趁这个机会拾起地上的54手枪,刚要举枪射击,但整只手已经被一只大脚死死地踩住了。是大胡子,这家伙一定受过什么训练,踩得好结实,我都挣不开。
“收押!”大胡子一摆手,几个士兵破门而入,架着我把我撂进一间单独的铁囚室……
第四十六章 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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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我被关进这个铁皮盒子足足有一个小时了,慵懒的士兵早已睡下,步枪歪歪的倚在墙上,我隔壁的狱友也在打盹,通过刚才的闲聊得之他之前是越南政府军特工部队的士兵,到这里执行任务被抓了个现行,这个号称越军b52部队出来的兵也不过如此,这家伙都被关了三年了,胡子头发没刮过,就盼着上刑场的那一天了,我左手边的牢房睡着一位老者,是抵抗民族分裂主义者,常年为统一祖国做贡献,两年前被关进了这里,只想寻得一死,什么法子都想尽了,抹脖子绳子断了,割腕刀片被叛军收走了,唯一藏在身上的一颗药也无缘无故碎成了粉末,现在他也不想死了,听哪个前特工部队队员说,这老头疯了,成天在这里叨咕祖国统一一类的话,我想老头也不容易,就让人多睡一会吧,我也没有多透露自己的底细,只是说自己是小佣兵团的佣兵来越南贩毒被抓。和我面对面的哪个监狱是全封闭式的,只在大铁门上开了一个小小的铁窗,还被护栏隔着,门里面那位我到现在尚未谋面,监狱里的日子我刚来这么一会就知道有多么难过,原本以为还可以和叛军剥剥蒜解闷哪,可这里不是中国,监狱也不是看守所,我们也不是酒后驾车的游民,b52(前特工部队队员)告诉我,进入这里的犯人,不是死刑犯,最少也得是无期……现在应该已经到大早晨了,但这里的天还是那么的黑,我像一只井底之蛙,抠着自己的沙漠作战靴底,无聊这个词,已经不能形容我当前的境地了。隔了一个小时,卫兵隔着栏杆把一身囚犯抛过来,看着我把衣服脱光再把衣服穿上,我不知道当他看到我的一身腱子肉时他有什么感想。
睡意全无,穿着囚服浑身难受,看着身上白一道蓝一道的,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真想唱一句:手里呀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一碗干饭摔在牢房门口,我看着这碗馊掉的米饭,眼里直冒火,其一是对反动派革命敌人的仇恨,其二就是想祭拜祭拜咱的五脏庙……操!我拾起碗一看,妈的,这不是他妈糊弄人吗,一碗馊米上加一星星菜叶子,唯一的肉类还是一只死掉的蟑螂幼崽,妈的,看来就是被这馊米饭毒死的!我愤怒之极,一把将碗摔了个粉碎,b52和那位老者看到我摔掉的这碗米饭摇了摇头……我真想打自己一巴掌,这是为什么?我为什么投降!孙振,你他妈的不是个军人!连个兵都不算!你这个败类!渣滓!不光毁掉了自己,还把爵士拉下了水……还不如死了算了,自杀的招数我会千万种,但是……刚把攥紧的拳头对准太阳穴,我却下不去手,唉……“啪!”我给了自己一巴掌,打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