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2 / 2)

重生护花 封卷残云 4019 字 1个月前

谭家家大业大,这些年来开枝散叶的不少,有这种远方亲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正是因为有较近的血统,这些远亲在谭门的利益,就要靠着本家,也就是谭老爷子的势力来保护,所以忠诚方面,才绝对不会有问题。知道了谭毅虎跟谭八爷之间的血缘关系之后,施秋就放心多了,才开始认真的跟谭毅虎讨论起秦家的问题。

现在的秦家,其实状况并不比上官静紫统领下的上官家好多少。这段时间跟上官家在各个战场上的明争暗斗,秦家几乎都是吃亏了的,虽然有个号称“小天王”的秦宜海在操持,但光光是看结果的话,甚至可以直接得出这个秦宜海远远不如上官静紫的结果。就连施秋这个对商界彻底外行的人,都能看出来。“秦宜海加上秦峰伟这只老狐狸,居然斗不过一个青涩的黄毛丫头,难道说,上官静紫还真他妈就是个天才?”

谭毅虎对于施秋这种既像是提问,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话,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只好点点头,“看情况,好像是这样,不过少爷你不要忘记了,在上官静紫背后,是我们谭门的宋家,虽然宋家仅仅是一个谭门的小分支,但也不是秦家这种小小的地方豪强能够对于的,我估计,宋家现在的资产,至少是在秦家的十倍以上,再加上现在已经实际被宋家控制的上官家,秦家斗不过,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因为现在宋老头在等今年年中的比武大会的结果,暂时没有真正对秦家动手,否则,在宋家和上官家的联手之下,恐怕秦家早就撑不住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宋家眼光放在今年,也就是2010年即将举行的谭门内部争夺宗主位置的比武大会上,虽然按照谭八说的,宋家自己本身是没有足够强力的后代,有资格参加这种比赛,但这些分支家族总会在比武大会之前,衡量各个有资格参加逐鹿家族的实力,一旦确定人选,他们就会不遗余力的去协助这个家族获得宗主的位置,为将来的三年能够获得更多利益而投资,当然,若是眼光不好,投资失败,那么在接下来的三年当中,这个分支家族就会过的非常凄凉。即便如此,从古自今也没有任何一个谭门内部的家族叛变,因为每过三年,就会有一次这样的机会,这次跌倒了没有关系,下次再爬起来就好了。当年上官静紫的父母去世时,正好就是宋家下错注,被当代宗主,也就是施秋的大舅,给放逐出去的时候,家里面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当然不会腾出手来帮一个女人报仇,到后来,向施秋的大舅献了不少殷勤之后,宋家才又重新回到中国发展,这其中的辛酸,恐怕也只有谭毅虎口中的“宋老头”才最清楚。这眼看着又是新的一次比武大会,这次比武大会对于谭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施秋的大舅已经超过年龄规定,那么谭家这次将安排谁来出战?谭八因为跟现任宗主是同辈人,所以同样没有资格,再往下,就是施秋这一代人,可在施秋这一代人当中,谭家直系里面,好像并没有任何一个出众之人,就连谭八大舅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是才仅仅一气贯通的境界,其中一个勉强算是挨着一气寰转的边,可都还差临门那一脚,总的来说,谭门内部,是没有多少人在看好谭家,以后谭家或许仍旧能够有机会重新夺得宗主的位置,但至少在这施秋这一代人中,谭家是没有希望了。

宋家之所以在观望,就是因为谭家的权势虽然即将到头,但至少在大会开始之前,谭门还是谭家说了算,宋老头必须要等。或许他早已经着手对可能成为宗主的人经行了笼络,准确点也可以说成是投效。现在无论有什么动作,都是非常不明智的。当然,无论是施秋还是谭毅虎,都很清楚,以前在背后支持秦家和皇甫家的,就是这个属于谭门的宋家,但现在上官家是上官静紫在掌权,宋家的态度自然会发生变化,只是秦家和皇甫家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上官静紫跟宋家的关系,只会觉得宋家态度突然发生改变,让这两家管事的人,都觉得非常奇怪。

“这样说起来,秦家现在岂不是很头疼?即便是成功的杀了上官博熙,但对于秦峰伟来说,这是一次赔了夫人还折兵的生意,唔,这个时候若是我们去稍稍刺激下秦峰伟,说不定他会暴露出更多的东西来!”施秋一边考虑着,一边对谭毅虎道:“老虎,你有没有时间,要不,我们去探探秦家?”

第282章 秦家老狗两人烹

夜探秦家?

虽说谭毅虎也是个习武之人,但他在上海这个国际都市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他已经习惯于采用都市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夜探,也就是意味着要私闯民宅,对于谭毅虎来说,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不禁脸上流露出犹豫的神色。

看见谭毅虎的脸色,施秋心中微微叹息一声,‘毕竟还是刚刚进入谭家,看来以后自己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当然,最终谭毅虎还是没有理由去反对施秋的建议,出门买上黑色的运动套装之后,两人开着谭毅虎的车,向着秦家而去,即使是在赶往秦家的路上,谭毅虎仍旧很隐晦的用言语向施秋表示,如此莽撞的就去秦家,实在是有些不妥。对于谭毅虎的这种畏缩情绪,施秋并没有表现的太激动,他只是用沉默对待。沉默是金,有时候,沉默也是种无声的压力,尤其是作为一名上位者,施秋的沉默,更是压在谭毅虎心口上的巨石。

“这里就是秦家了?很好,你在车里等我吧!”施秋开口说完,就给自己拉上面罩,等到谭毅虎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施秋已经独自“飞”进了秦家的围墙!

是的,在谭毅虎的眼中,施秋刚刚那个纵身翻越秦家超过两米高围墙的动作,根本就是在飞。谭毅虎虽然也练武,但他从来没有看到有哪个长辈,能够像施秋这样子。不带一点手上动作,仅仅是右脚在笔直的墙壁上轻轻一点,就直接高高飞过围墙的。“老天,八爷还真是没说错,这个少爷,压根就是个怪物!”

既然施秋没有半点让谭毅虎进去的意思,谭毅虎也只有做好后勤工作——帮秋少爷把汽车给守好了!

其实施秋想来夜探秦家,根本就是一时兴起,也没有相应的目的性。轻松的进入秦家大院之后,施秋心中反而有些后悔,什么准备都没有就进来,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还好,这个时候已经相对较晚,整个秦家安静的很,几乎是没有人在活动,倒是让施秋不用担心自己会被人发现。

不被人发现,不代表着就不会被发现,至少有种动物,是这种富贵人家都喜欢养的——狗!

狗这种动物,其原本的职能,就是看家护院,虽然现在很多人将狗当成儿子一般的养,但这个“儿子”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它比较敏感,一有个风吹草动的,它绝对是第一个竖起耳朵,张口大叫的。当然,也有不怎么喜欢开口叫,而是静悄悄开口咬人的狗,比如,现在出现在施秋眼前的这条大狗。

在昏暗的光线下,施秋看不清楚这具体是条什么品种的狗,但看那对绿莹莹的眼睛距离地面的高度,可以很明确的判断出,这不是一条小狗。一开始,施秋担心它的狂吠会暴露自己的行踪,但很显然,这位守夜者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因为施秋已经听到它发出低沉的咆哮,那是犬类进攻的信号!

这狗真的很大,施秋甚至可以肯定,这至少是一条有成年高加索大小的狗,从它扑过来时带起的破空声,就可以判断出它的体型!这种巨型猛犬在城市里是禁止饲养的,因为它们一旦发起狂来,绝对不是三五个普通成年人能够控制的危险动物!可惜,它今天运气不好,遇上的人是施秋!

当狗那张带着浓郁腥味的血盆大口已经张开到极限,眼看就要咬住施秋的喉管时,施秋终于懂了——他用一只手,准确的捏住了大狗的喉咙!

‘好家伙,起码有八十斤重!’单手提着大狗的喉咙,施秋如同是在摇晃一条刚刚从水里提出来的大鱼,原本气势汹汹的大狗,此时好像已经被摇到连哀鸣声都无法穿过喉咙,或许现在这条大狗心中已经后悔了,刚才要是提前叫上一嗓子,该有多好啊!可惜世上还真没有后悔药卖,施秋右手使劲的再晃几下,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那狗顿时停止了所有的动作,挂了!

无他,只是因为施秋将狗脖子,也不知是摇断了,还是生生的捏断了!

“你安息吧!”施秋轻轻的将狗放下,然后才开始在秦家大院里转悠起圈子来。根据以前学到的知识,施秋很快就能判断出秦家人的房间分布,只是他没有想到,即使是这个时候,那间应该是书房的房间窗户里,居然都还透着灯光出来,难道说,秦家的那个老头子,现在还没有休息?

既然还没有休息,不如去看看!

施秋脑海里滑过这样的主意。

在书房门口,施秋放缓了脚步,慢慢的将耳朵贴上了书房门,却听不到里面有什么动静,心中奇怪的施秋,正在考虑是否要推门进去的时候,里面总算是想起了说话的声音,可惜隔着厚厚的门板,实在是听不清楚。“真是个小心翼翼的家伙!”施秋苦笑着用手指轻轻的在门板上点了点,很显然,这应该是特制的门板,那种厚重的感觉,很是说明问题。从隔着厚厚门板传来的那些微的声音,施秋可以判断出,里面说话的人,应该是个老人,应该是秦峰伟无疑,可为啥半天都没有听到第二个人的声音呢?很快,施秋就想到了一种情况——秦峰伟在打电话!

看来这个电话,肯定是让秦峰伟很不高兴,因为施秋紧接着就听到秦峰伟在里面砸东西的声音,不是个茶杯,就是个水杯,总之是个杯具。啧啧,这老头,都一把年纪了,火气还这么大,真不知道是啥材料做成的。对于秦峰伟这种火爆的性子,施秋心中暗自好笑,跟谭老爷子比起来,秦峰伟好像真是差了那么一截——谭老爷子再生气,也不会用死物当成出气筒!

估计再过几分钟,秦峰伟就会出来了,施秋可不想在这个时候被秦峰伟发现,他静悄悄的找个地方将自己藏起来,然后等着秦峰伟离开。他猜的一点都没错,躲藏在暗处的他,很快就听到秦峰伟关门离开的声音,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长时间的熬夜,就算是铁打的人,也有累的时候,秦峰伟都生气到砸东西了,体力跟不上也是正常的事情。

书房的大门锁上了!

当秦峰伟的脚步声走远之后,施秋才重新来到书房门口,却意外的发现,那扇大门,居然已经紧紧的锁了起来。

“这老头也太谨慎了点!”走一步都要锁门,其实在内心里,施秋倒是隐隐有些高兴,如此看重这个书房,只能证明,里面有货!

开门对于施秋来说的确不算是难题,毕竟像秦峰伟这种老人家,对于各种高科技的东西,要么是抱有抵触的态度,要么就是懒的去学习,所以锁,还是普通的弹子锁,开这种锁,其实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那些张贴在楼道上的小纸片上,随便叫来一个,都能在五分钟之内,将这种打开,当然,施秋的层次不一样,对于这种锁,他用最简单的工具——一根硬度够的小铁丝,就能在一分钟之内打开。

进入书房,施秋不敢开灯,只能借着外面庭院灯和路灯的光线,在里面搜索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电话。高科技有好处也有坏处,比如电话的重拨和记忆功能。在脑海中默默的记下刚才秦峰伟拨打的那个号码之后,施秋才开始翻找秦峰伟的写字台以及书柜,很幸运的是,施秋又在书桌上面找到个打火机,这样一来,他倒是不用担心看不见了。

写字台面上以及抽屉里,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简单的翻翻,都是一些跟生意有关的文件和记录,施秋对此不感兴趣,他继续的翻找着。当他找向书柜的时候,毫不意外的,在书柜后面,发现了保险柜。

“他娘的,门口用弹子锁,这个保险柜,居然是最新型号的指纹加眼纹锁!”

遇上这种东西,施秋是彻底绝望!别说是他现在没有趁手的工具,就算是有工具,那也需要大量的时间,甚至还有很大的动静,才能将这种锁打开,不知道秦峰伟到底是在里面保管着什么重要的东西,施秋心痒难耐,却不敢去碰那保险柜,在没有准备之下,贸然去碰保险柜,说不定会有凄厉的警报声响起来。

“也好,至少知道下一次来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工具!”施秋安慰着自己,从秦峰伟的书房中退了出去,其实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其一是记录下了哪个重要的电话号码,其二就是知道,秦峰伟有这么个保险柜,将保险柜的牌子和型号记下来之后,施秋只消去买台一模一样的柜子,弄回去研究下,多半就能找到开启柜子的方法。

在秦家转悠一圈,施秋再找不到有必要去的地方,虽然秦玲珑的房间,施秋是找到了,但他绝对不想在这个时候去见秦玲珑。

重新越过围墙,当施秋出现在谭毅虎面前的时候,还真是将谭毅虎吓了一跳!

“少爷,你抗着条死狗是要干嘛!”

“这么冷的天,别说你住的地方没有厨房,我们回去弄点狗肉来吃!”提着那条大狗钻进汽车之后,施秋这才知道他估计的没错,这真是条高加索烈犬。

这种狗的肉好吃么?

谭毅虎虽然不忌讳吃狗肉,但他还从来没有吃过高加索的肉,而且看这狗的体型,谭毅虎实在是不相信,这样的狗肉,做出来的味道会好吃。

原本施秋也就是开个玩笑,不过当他看到谭毅虎那种不相信的眼神后,就干脆让谭毅虎将车开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找谭毅虎要了把锋利的小刀之后,施秋三下五除二就将这条起码八十五斤的高加索,变成了一堆红鲜鲜的狗肉,“走吧,你家里有调料吧?今天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厨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