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潜能极限 胡吹 2914 字 1个月前

“喂,没那么严重吧?”丁诗晨被吓了一跳,悄声问道。

“不信你就摸摸看,看它还有没有反应?我估计得去医院治一下了。”范飞满脸委屈地说道。

听了这话,丁诗晨情不自禁地伸出了左手,但只伸到一半,就转而伸到了范飞的腰间,掐住他腰间的一块肉,狠狠地拧了一把,轻笑道:“你个不怕死的,还想变着花样占我便宜!”

“啊……”范飞配合地叫了一声,声线很夸张。

“别装了,我手里有分寸的。”丁诗晨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却赶紧把手松开了,低声道,“别闹了,说不定我师父就在后面跟着呢。”

“喂,你功夫到底有多厉害?”范飞看了看身后,又挠了挠头,问道。

“上次不是说过了吗?刚够自卫呗。”丁诗晨笑道,“以前我爸让我暗中学了点防身术,但一直不让我表露出来,是想让我在危急关头用,好让别人不防着我。结果你这事一出,我就露馅了。为了这事,我爸还发了好大一顿火呢……”

两人边走边说,眼见就快要到丁家了,范飞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个心愿没完成,于是赶紧说道:“来,把戒指戴上,看看合不合适。”

“喂,这个戒指编得这么精致……老实交代,以前编过多少个去骗小姑娘?”丁诗晨刚掏出那个戒指,就忽然省悟过来,忍不住又轻轻掐了范飞一把。

“那就多了去了,村里那些小姑娘们,我小时候都编过,送过。特别是软妹子,每天都缠着我给她编戒指,我要是不肯编,她就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去我家告状,说我欺负她。”范飞微笑着说道。

他本来是想夸张一下,让丁诗晨吃点小醋,结果这么一说,却顿时陷入了童年的美好回忆中,还下意识地搬出一个玩得好的女孩,来证明自己小时候的魅力有多大。

“软妹子?”丁诗晨笑盈盈地问道。

“嗯,是一个外村的,叫花小霜,她性格软绵绵的,动不动就哭鼻子,就是个小鼻涕虫,我们都叫她软妹子。那时她爷爷在我们那承包西瓜地,我经常去偷西瓜吃,从没失手。不过有一次终于被她爷爷逮住了,把我倒吊在树上,准备用皮带抽,幸亏软妹子哭着嚷着替我求了情,我才没受皮肉之苦……唉,一转眼有好几年没见到她们家的人了,听说是西瓜地不行了,换地方承包去了。”范飞自顾自地说着,浑没注意到丁诗晨的脸色已经悄然变了。

“青梅竹马,不错哦。弄了半天,原来我不是你的初恋!”丁诗晨轻笑一声,幽幽地说了一句。

“喂,这不算。”情商仍不开窍的范飞这才惊醒过来,赶紧解释道,“那都是十岁以前的事了,那时什么也不懂,再说我们农村的孩子都是在一起疯玩的,根本没什么意识……”

“哼,给无数小姑娘编过的狗尾巴草戒指,我才不稀罕!”丁诗晨把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五指一张一甩,也不知把戒指给扔到哪个黑暗角落里去了。

范飞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颇有些郁闷地说道:“小时候,我在山坡上放牛,闲得慌,就只能用草编些戒指之类的东西玩,这还是我妈教我的手艺。反正小时候都是小屁孩,闹着玩,根本没什么青梅竹马的事。你是我唯一的初恋,我长大后也是第一次送戒指出去,信不信由你!你说你吃这飞醋干嘛?虽然是个不值钱的小玩艺,但好歹礼轻情义重不是?你不要拉倒,我送别人去!”

“好啊,被你亲过了,摸过了,就想赖账了?”丁诗晨恨恨地低声说了一句,“奶奶真没说错,你们这些臭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主!”

“我可不是那种人,我发誓,如果我喜新厌旧的话,那就从天上降一道雷,把我……”抬头看到丁家的大门之后,范飞忽然想到也不知要再过多久才能再见到丁诗晨,心一软,赶紧准备发个毒誓,结束这场无谓的争论,让丁诗晨安心地去省城。

“别乱发誓,天老爷在看着我们呢。”

丁诗晨却一把捂住了范飞的嘴,微笑道,“瞧你那紧张样!我跟你闹着玩的呢,其实我挺开心的。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太完美了,还没吵过架,总是留了点遗憾。今天我们就算吵过一回了,对不?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昏啊,这就是你的心愿?”范飞在丁诗晨的手心里吻了一下,微笑道,“以后咱们有的是吵架的机会,我天天陪你吵,行不?”

“你呢,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丁诗晨柔声问道,眼神幽深。

“我啊……”范飞本来想重提一下终结处男的话题,却也知道现在时间不多了,不是开玩笑的时间,于是正色说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的愿望啊,就是和你手牵手去菜市场买很多菜,嗯,大鱼大肉,有鸡有鸭,然后让你做给我吃,吃个肚儿溜圆。”

“我……”丁诗晨忽然有些扭捏了,半晌才低声说道,“我不太会做菜……”

“学嘛。”范飞大大咧咧地说道,“要不就让我做给你吃,我的手艺嘛,比我师父差不了多少。”

“好!”丁诗晨兴高采烈地说道,然后把右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个草戒指摊在手心里,笑道,“瞧你刚才那小家子气!戒指在这呢。”

范飞这才知道她刚才是假装丢掉的,不禁脸上一红,心中却是一喜,赶紧取过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了丁诗晨手上,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石戒指来换这枚戒指,比你爷爷送给你奶奶的那颗还大!”

“好,我等着那一天。”

丁诗晨也仰着头,认真地说道。

这句话一出口,丁诗晨的脑子忽然恍惚了一下,这才想起那天在她背着范飞上码头时,她也曾对范飞说过一句一模一样的话。

而在上次那句话说过之后,她和他差点就再也没了见面的机会。

丁诗晨看着满脸自信的范飞,轻抚着手上的青草戒指,一时间有些黯然。

华夏人最崇尚黄金,结婚也总是以黄金戒指互赠,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这句广告词,却几乎改变了整整一代华夏人的婚戒观,让钻戒成为新宠。

青草虽然不值钱,也随时会枯黄,却记载了一段青葱岁月,承载了青春的梦想和爱恋。所以这虽然是一枚草戒指,范飞却郑重其事地戴在了丁诗晨的手上,他相信,用钻戒来换下草戒的日子一定会很快到来,他一定能实现自己的心愿!

年轻时的梦想,总是那样地单纯和执着,即使岁月无情,江湖变幻莫测,他们也总是坚信自己一定会实现那些梦想,此时的范飞正是这样。

范飞却不知道,从古至今,也不知有多少这样的草戒指,已经被无数的中年人、老年人给遗忘在了岁月的黑暗角落里,再也不敢提起,再也不敢想起。

所以在范飞信心满怀的同时,丁诗晨却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蒋捷的一句词——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第105章不能给女朋友送鞋?

在丁家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范飞依依不舍地离去。在路过步步高商场时,他忽然想起个事,于是赶紧进了商场,并掏出身上仅有的四百多块钱,买了双森达的平底女式皮鞋,准备送给丁诗晨。

这还是范飞第一次买这么贵的鞋,以往他自己的鞋从不超过六十元,给父母买的鞋也不会超过一百元。不过这一回,他一点也不觉得肉痛,因为他手上还残留着丁诗晨的体香味,如果对自己的女人也吝啬,那他就真算不上一个男人了。

买完鞋后,范飞赶紧又跑回怡香园小区,托许静把鞋子送给丁诗晨。

从这次去丁家吃饭之后,范飞关于一年内只见丁诗晨三次的许诺便正式生效,所以他自然舍不得把送鞋也算成一次见面,于是转托许静去送鞋。

一见到范飞,正在看电视的许逸凡便高兴起来,拉着他要杀一盘象棋。范飞说自己有点事和许静说,许逸凡便让范飞去书房里找正在上网的许静,自己则兴冲冲地在客厅茶几上摆起象棋来。

“你给她送鞋?”书房里,许静听明白范飞的来意后,有些惊讶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