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结束的是爱国税消极抗拒的问题,对外公布了消极抵制的名单,宣布严厉打击,没收其全部财产。这一范围相当不小,成都城内,就有五百余家,城外的周围各县,又有上千家。
这个做法不算过分,以为罗阳给了他们足够的思考时间,足够的耐心劝说。既然他们不明智,以身试法,只能加强法纪。
其次明确的是社会上的闲杂人等,灰色群落,这些,在当地百姓的眼里,是最熟悉的,很少冤枉人,大汉政权宣布,在押的五千三百多名此类人员,因为危害社会的安全,好逸恶劳,判处五年徒刑,被强制编制到军队中,担任劳动营,从事必要的繁杂劳动。
根据长期的侦察和审讯,将三百多个破坏敌对分子挖掘了出来,依然没有屠杀,而是判处了二十到五十年的徒刑,设立了特种监狱和劳动集中营。
对于亲自参与暗杀行动的极端危险分子三十余人,则装到了囚车里,拉到成都的城市街道上,游行示众,并且召开了审判大会,进行了公开处理,然后,才将这一小撮儿家伙处决。
这是唯一的一批处决人员,因为,他们不是政治犯,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既然要镇压,就得采取恐怖措施,罗阳在群众大会的压力下,答应将这些凶残的罪犯全部残暴处死。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们要用红色恐怖,来消灭满清靼虏及其治下残余分子的黑色恐怖!”
“敌人愿意投降,我们就给他们机会,如果他们顽抗到底,我们就坚决消灭!”
处决方式全部用最残忍的凌迟法。三十几个罪犯,每人割了三千刀,在成都的不同街道上举行,招徕成都市民和周围的农民来观看。
当然,过程中,那三百余人的犯罪同伙,五千余人的闲杂灰色之类,也都有机会近在咫尺地欣赏观摩。
这当然是残忍的行为,不过,事例极少,效果极大。
被处决的犯罪分子,杀手们高亢的惨叫声,在成都城的上空袅袅传播着,鲜艳的血迹,粉碎的肉片,裸露的骨肉薄膜,内脏,向这个时代宣扬着它必须拥有的暴力威严。
酷刑一直执行了五天时间,一天剐掉七人,七个地点。
这还仅仅是成都城,在附近的县城,面对暗杀风潮,被逮捕的暗杀分子一旦落实,也将遭遇这样的荣誉:凌迟。
实际上,尽管罗阳做事及其谨慎,到了最后,这场运动所波及的人,还是达到了两万余人,并且被处决的人,还是达到了二百多人。运动的尾声时,因为某团练头目举兵作乱被剿灭,又肉体消灭了三百多人。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裸血淋淋的撕杀。
一八六三年盛夏的成都城里,革命的烈火在蔓延,燃烧,将那些不肯顺应潮流的顽固家伙,碾得粉碎,烧成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