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1 / 2)

无双宝鉴 罗晓 4581 字 1个月前

这个动作不用计数,张灿也知道只花了不到十五秒的时间,接着苏雪就盯着他说道:“你来!”

张灿愣了一下,把自己手里的手枪照着苏雪刚才的动作来做的时候,就已经记不起她是怎么做的了,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阵,这才笨笨拙拙的拆起枪来,两三分钟才拆下第一个零件,整支手枪拆完,几乎花了十五分钟,还累得满头大汗的。

苏雪这次倒是没有说他,只是点点头道:“好,现在你已经拆了手枪,然后再组装起来,有时候,枪支也是会出问题的,自己就要懂得怎么拆装维修,这样才会在关键的时候救自己一命的,你看好我的动作,从头到尾的顺序。”

苏雪教得很认真,张灿有点被赶鸭子上架的味道,但不做肯定是不行的,只得看着苏雪做,几乎跟拆的时候那个时间花得一样多,三下五除二的,苏雪就装好了手枪,摆放在面前,又对张灿说道:“你来!”

张灿摸了摸头,很是苦恼,嘴里嘀咕着:“我干嘛要学这个……”不过见到苏雪瞪眼的样子,只得闭了嘴,跟她耍横是没有用的,自己的透视能力,以及避水珠的能力,都只是让他拥有特殊的能力,跟超能力一样,但却偏偏对打架没有一丁点帮助,要想跟苏雪较量,还实在是没有那个能力,所以他现在只能选择照做。

不过装枪可比拆枪要难得多了,当然也是针对不熟悉的新手,对于苏雪那种高手来讲,拆和装是一样的,没有区别,新手就不同了,因为对于不懂的东西,要拆散它是不难,但要装好它可就不容易了,比如一个不会修电视机的人,把电视机拆散成一堆零件,那绝对是很容易的事,但要把它组装回原样,那就是比登天还难了!

张灿现在装枪也是那个道理,把零件拼了半天也没拼上一件,瞧着苏雪脸冷冷的样子,只得硬着头皮再继续做。

差不多六七分钟才算找到了一个合适的部件插进去了,试的次数多了,也还是比一开始的层度要好,再后面,每装上一个零件,地上也就少了一个零件,装的速度也就会更快了一些,到最后装好最后一件零件后,苏雪看了看腕表,淡淡道:“装枪花了二十八分钟,要这个速度,你被对手打死一百次以上了,再来!”

张灿气愤愤的一下子扔了手枪,哼道:“杀,杀个屁啊,杀了我他不得被判死刑啊?傻子都不会干,我是平头老百姓,你别把我当你们部队里的士兵!”

“你……”苏雪柳眉一竖,怒容顿起,以前张灿对她很害怕,只要她一有发怒的迹像时,张灿就会闭嘴收声,不来招惹她,但现在似乎不同了,张灿不怎么怕她了,尤其是最近,还经常跟她顶牛,让苏雪很不舒服,她是个占有欲和好胜心极强的一个人,喜欢的,就一定要拿到手,跟人家比试的,就一定要胜过人家,张灿现在不怕她,老跟她顶牛的时候,苏雪就真想把他踩到脚底。

呼呼呼的喘了几口气,好不容易才平息了下来,苏雪想了想,又放缓了口气说道:“那好,你不装就不装吧,你说得也是,反正你也不会去当兵和入警,不懂也没所谓,为了应付这一次的危险,你就只学学开枪吧,学好了还是对自己有所保障!”

眼见苏雪那么强势的一个人,忽然间又软了下来,奇怪之时,张灿也想到,苏雪说得也的确是,如果自己单独一个人遇到野兽时,有枪肯定要好过没有枪的时候,就算自己枪法不准,但有那个东西肯定是有好处的,看起来苏雪也的确是为了他好,想了想也就点点头道:“那好,我就只练枪!”

对于枪械,张灿的确是没有感觉,练了好半天,苏雪甚至给他把距离一再缩短上前,到最后只有三四米远近了,几乎就在眼前,张灿打光了五十发子弹,也没能有一枪擦着那石块,包括竖立着的木桩,连皮都没碰到一丁点。

苏雪当真是有些无奈了,像这样的枪法,就算猎跑到了面前,他也没有办法打中它,算了吧,他不是那块料,把枪拿在身上,也算是对野兽有一种威胁力吧,就跟一个国家拥有核武器一样,也许十年一百年,甚至是永远都不会用,但它就是有一种恐吓力一样,假如遇到野兽时,张灿掏枪出来,只要随便开一枪,也许对野兽也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吧。

“算了,就练到这儿吧!”苏雪摆了摆手,有些无奈的让张灿停了下来。

张灿这才停下来,把手枪的保险关上了,然后放进腰间的一个衣袋里,就算是放枪的位置和动作,也是做得极其的不自然。

苏雪看得直是摇头,像张灿这样的人,要是到她的部队里,那还能过得出来日子?不被骂死也被打死了,不过也许张灿说得对吧,人有百样人,各有各的长处吧,比如他的鉴定能力,又或者他的耐寒耐雨和识别危险的警觉性,那就是她也远远比不上的了!

三十六行,行行有状元吧,张灿就不是能在这方面出彩的人,强逼他也没有用,苏雪想透了这个问题后,也就释然了,这次上山的人当中,除了小舅和张灿外,其他人显然都不是需要特别照顾的人,而小舅就不用说了,他的那些手下,可都是部队里调出来的精英,如果小舅有危险,他们是绝对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救他的,所以自己不用费心去担心小舅,多留意张灿就好了,只要多跟着他,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事,而且上山后,基本上也不会分开行动。

天色已经大明了,烧烤也差不多好了,朱森林早扯着嗓子朝这边叫道:“老弟老弟,过来吃烤肉了!”

烤肉跟昨晚的一样,只不过郑大宝这时候没有叫手下拿酒出来,因为要出发了,一喝酒就喝醉,醉了还怎么走路啊?

知道马上就要进行长途跋涉了,众人也不用劝,纷纷大吃起来,烤肉的营养就不说了,对人体的热能补充,那是极强的。

吃过烤肉后,郑大宝与他的手下一起,又用袋子装了许多食用肉,干的,昨晚新烤的,还有一些食物所需要的盐料佐料等等,计算着人数,大约准备了十五天的粮食,然后分给他的属下装袋背起来,其他人则背了营地帐篷和各自的睡袋等等,当然一应的登山器具都准备齐全。

王前挑的那些士兵都是有登山经验的,而郑大宝跟他的手下们都不用说了,都是高手,没有经验的其实就只有王前,张灿和朱森林这三个人了。

看到朱森林胖呼呼的身子,张灿忽然说道:“老朱,我看你就不如在这里等我们吧,不用上山了,登山恐怕是很累的,不容易啊!”

张灿所说的“恐怕是很累”,其实是很不正确的事,岂止是恐怕很累啊,那就是相当的累,而且像天山那种大雪山,连生命都有极大的危险,天山可不是普通的小山,平均海拨都达五千米,最高的托木尔峰海拨为7435米,终年积雪,极是险要,在博格达峰还有一个世界闻名的地方,那就是雪海天池!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金仙子

朱森林马上就直是摇头:“不干不干,都来了,好歹也要跟你们上一趟山吧,要不然我得后悔死,你们也别劝了,就当是给我减肥吧,呵呵!”

张灿和王前相互笑了笑,朱森林坚持要求上山,那当然由得他了。

上山的人,一共是十七个,郑大宝有五个手下,王前这边,七个保镖以及他和苏雪,张灿和朱森林四个人,十七个人中,除了王前,张灿,朱森林这三个人没有背行李外,其他人都背了二十公斤以上的行李,有的还不止,但大多都是吃的和帐篷睡袋等等,以及一些简易的炊具。

就连苏雪都背了一个二十斤重的袋子,王前和张灿的体质肯定不能跟那些人比,朱森林其实体质蛮好,只是太肥,又多年没吃过这样的苦,能把自个儿弄上山就不错了,可千万别期望他背行李。

初上山的路不难,只是不陡的上坡路,而且还有明显的路径,天山的景色很是美丽,山脚底下是青青的草原,从山坡开始,就是比较短浅的草木,再上去千来米就是薄薄的积雪,再上去,雪就越来越浓,到顶上,便是终年都不化的积雪,山后有山,雪白一片,你根本就看不到头。

天山山脉横贯新疆的中部,西入哈萨克斯坦,大山脉把新疆一分为二,南边是塔里木盆地,北边是准噶尔盆地,又分为南北疆,天山山脉极大,南边是昆仑山脉,北边是阿尔泰山,中部就是天山,当然,在书本上是把这三大山脉统称为天山山脉。

整个天山就只有博格达峰比较容易登上,因为它有天山最著名的旅游圣地:天山天池!

每年都会有不计其数的游客来天山天池,所以从乌鲁木齐到天山有一条专门的旅游公路,有七十公里长,不过也因为游客众多,很多天山雪山上特有的一些动植物也随着世人的增多而消失。

郑大宝是个老天山人,上上下下不下数十次,极其有经验,他也知道王前要寻找的是什么东西,虽然他也觉得有些玄,甚至是不靠谱,但因为对王前的感激,也是二话不说,直接应承了带他上山,给他当向导,至于找不找得到王前要的东西,那就不管了,主要是尽那份心意。

像王前要找的东西,人多的地方就肯定没有了,只有在他都没能去过的地方,或许有,以前听老人们的传说,倒是听说过,但是世人见到过的,他却是一个也找不出来,所以也决定了,不走天山天池的那条路,从天池走,还有公路,可以节约很多时间,但那边希望不大,所以准备从离天池山数十公里外的另一个路线上山,这边的山势险要一些,但上去的人就少了,这也合郑大宝的路线图。

登山的事,就是看起来很近,但行起来却难,好在天气倒是渐渐转晴,这却是好事,若是前两天在铁路上那种天气,就无法登山了。

半天的路程,也就只翻过了最前面的一座小山头,在下山的时候,就看到对面的山上有一条从山腰处流下来的涓涓小溪,而溪流之下,两边的山地都是绿油油的,这种景像很好看,上面白白的雪,下面是绿绿的植被。

郑大宝指那条溪流说道:“那条溪流的源头就在山腰那边,再过去就是个山谷,不过路难走了,看着不远,但估计是要走两天才能到,那座山的高度有近五千米的海拨,人迹罕至,我都没去过,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去的时候是五个人,回来却只有三个人,有两个人死在了冰川中,我听他说起过,说那冰川上面有温泉,雪山上的温泉,自然就是老古年前的火山口,到现在火山虽然不发了,但地底下的热气仍然有涌出来,冲化了积雪,也就形成了温泉,而那些温泉因为含了许多的矿物质,泡泉能治病,这在天池那边就有专门的温泉洗浴处,不过这边太险,来不了!”

王前望着那铠铠白雪的山势,禁不住叹了口气,然后说道:“希望我能找到天仙子吧!”

郑大宝摇摇头道:“王哥,你说的那其实不叫天仙子,应该叫金仙子,与天仙子有区别,天仙子虽然也比较名贵,但能找到,得到也不是太困难,金仙子就难以找到了,就我做了这么多年的药材生意,可以说就只从我父亲嘴里听到过传说,而从没见过有任何一个人真正找到过这种东西,是不是真正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都还是一个值得怀疑的事,而我父亲又过世十多年了,我也无从再问起。”

张灿这才知道,王前来天山的目的,实际上就是郑大宝所说的什么“金仙子”了,当然,他是从未听说过,即使是传闻也没听过,所以一点话都没有,完全陌生的东西,他也说不出来。

王前此时显然也不想提多的,主要是心情很不好,担心老人家的病,又担心这一趟是否能遂心愿,不过想来也是极为渺茫的事情。

到山腰处找了一处比较避风的凹处停下来,然后弄了些酒精烧了一锅子水,将制好的干牛肉煮热,吃牛肉喝热汤。

这个味道自然就没有在山下搞烧烤的味道好了,但在山上能有吃的就不错了,相对那些只能吃罐头的,他们能搞这种已经是极为奢侈了。

这都是郑大宝财力雄厚,人手多,经验又足,对天山又熟,这边虽然是没有来过的地方,但他爬天山的经验丰富,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知道什么对他们最为适合。

吃过牛肉喝完滚烫的牛肉汤后,众人的精神都恢复了不少,收拾好餐具后,又开始出发,下到底谷再往对面的山上爬,因为有溪流河水,而且水温还有些暖意,也就滋润了山坡上的植物,这一带,甚至还有些高达十几米的大树木,不过基本上没有人来过,连路都没有,所以行走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段丛林估计也只有几公里长,但穿过它却是花了几乎四五个小时,将近出丛林的时候,天色就黑了。

郑大宝吩咐手下们就在丛林边缘搭建帐篷,准备在这里住一晚,天明再走,王前的保镖们就到丛林里砍些树枝回来,又捡了些干枯枝,生了一大堆火,有了树枝生火,就可以把带的牛肉烤了,当然还是煮了一锅烫,牛肉好吃,但在寒冷的地方,喝热肉汤其实是最好的,又暖心暖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