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2)

郑彙和他的朋友们表示赞同。

寅说罢,从囊中取出一粒泥丸,用中指和食指相夹,甩出而击中,随后泥丸又反弹回来,没破碎。

轮到灵鉴,和尚起身,手指间夹着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泥丸,静默如偶,突然发力,宽袖飘荡,惊起飞鸟。众人诧异间,泥丸已中目标,深深碎陷于树中。

灵鉴手里的泥丸不是用九种材料制造的么,怎么还碎了?泥丸自然没问题,之所以碎于树中,只能说灵鉴发力更狠、内力更强。武林中人都知道,手发丸状暗器,最难的是既击中目标,又碎其中。想达到这种境界,需要特别的功力。

灵鉴,可谓高手了。

泥丸击中树后,既没弹回,也没在树外破碎,而是深深碎嵌于硬木之中。

如此推测,要是击中人的脑袋,又是何等场面?比之于灵鉴,寅手头上的功夫还嫩点,难怪后来没当好强盗。如果有灵鉴的功夫,逃跑时回头发射几粒,早就把捕快干掉了,也不至于最后被逮着处死。

灵鉴身怀如此绝技,你很难说他是一名普通的僧人。如果说他有江湖的背景,甚至更为令人惊讶的真实身份,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下面故事中出现的主人公,同样善使弹丸,在一次行旅中,他就遇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僧人。

那是唐德宗建中(公元780年~783年)初年,士人韦生搬家去汝州,荒野中遇一僧,两人相谈甚欢。当时天色将晚,僧人指前路道:“再过几里,便是我的禅院,可否光顾?”

韦生答应,叫家眷先行,自己跟僧人在后面。走了十多里地,依旧不至,韦生问僧人,后者指着前方的一处林烟,说:“那就是。”

又走了一段路,天已全黑,韦生开始怀疑。韦生平素擅长弹弓奇技,百发百中,于是悄悄从靴中取出弹弓,装上铜弹丸,对僧人说:“我赶路是有程期的,路上相遇,因相谈投机,所以共行,并接受您的邀请,可现在已走了二十多里,依旧不到,什么意思?”

僧人只说:“跟我走好了。”

僧人又往前走了百余步,韦生已知其为江湖大盗,于是在身后发射弹丸,正中其后脑。僧人似乎没什么感觉,韦生又连续发射,五发弹丸皆中其脑,僧人这才摸了摸后脑,说:“你别再搞恶作剧了好不好?”(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

韦生知道遇见了高手,无可奈何。

二人行至一庄,有数十人举火炬出迎。僧人拉韦生来到中厅,说:“公子莫怕。”

随后,僧人问左右:“这位公子的家眷安排好了吗?”

左右遂引韦生去看,后者见其妻女别在一室,被安排得很好。韦生回到中厅,僧人握手道:“我确是大盗,与君共行,本来无甚好意,欲行加害,但公子身怀绝技,为贫僧敬佩。当然,也就是我,若逢他人,早被你击倒了。弹丸都在这里——”

说罢,僧人摸了一下后脑,五颗弹丸坠地有声,其脑竟无伤痕。

在唐时,很多大盗披着僧人的外衣。唐玄宗的哥哥宁王曾到鄠县打猎,搜索山林时,在草丛中发现一个大柜,上着特别牢固的锁头。宁王叫人将柜子弄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漂亮少女。少女称,自己跟叔伯住在前面的庄子,昨晚遇到强盗,当中两人是僧人,把她抬到这里欲谋祸害。当时,宁王刚捕捉了一头黑熊,于是在带走少女的同时,把黑熊装进柜子,重新上了锁。

三天后,传来一则新闻:在鄠县,两个僧人抬着个柜子住进了一家豪华客栈,出手阔绰,给了店家一万钱,说要做法事,待一天一夜,但别人不能进入他们的室内。到了后半夜,旁人听到僧人住的屋子有搏斗之声。天亮后,店主感到奇怪,往里一探头,就觉得耳边生风,一头黑熊冲了出来,再看那两个僧人,都已经被啃得露出了骨头。

当然,被熊所食的僧人跟韦生遇见的僧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不过小小的好色之徒而已,后者则是资格极深的武林高手。

却说当夜,僧人邀韦生夜宴,说:“我有几个兄弟,愿意引见给你。”

不一会儿,进来红衣大汉五六名,列于阶下。

僧人说:“快来拜见公子,若是你们遇到他,脑袋早就成齑粉了。”

吃完饭后,僧人说:“我虽为僧人,但做大盗已久,现年岁高了,欲改前非,可不幸有一逆子,名飞飞,本领已超过我,我令其退出江湖,但不奏效,今晚你能否帮我将其除掉,以绝后患?”

正说着,飞飞出来了:“知有高人前来,我欲与之比武。”

飞飞年方十六七岁,碧衣长袖,肤色如脂,看似羸弱,而目光如鹰视狼顾。

僧人呵斥:“退下,后堂相待!”

飞飞走后,僧人取出一把长剑并把地上的弹丸捡起交给韦生,说:“希望你使尽浑身武艺,为我斩杀飞飞。”

韦生见僧人杀意真挚,遂入后堂,将门反锁。此时,飞飞手持一马鞭站于堂中,房屋四角点着蜡烛。韦生引弓发弹,心想必能击中飞飞,结果是弹丸叮当落下,而飞飞已现身梁上,沿壁而行。韦生大惊,又发弹丸,却无效,举剑刺,皆不中。飞飞始终离韦生一尺多的距离,最后韦生虽砍断了飞飞手中的马鞭,但终不能伤其人。

韦生负愧而出,僧人怅然若失,对歪着头的飞飞说:“你此生终为盗矣!奈何?”

僧人安慰韦生,当夜与之共论剑艺与弹丸暗器之事(“僧终夕与韦论剑及弧矢之事,天将晓,僧送韦路口,赠绢百匹,垂泣而别”)。但可以想象在二人中间,始终有飞飞的阴影在徘徊。飞飞的故事对后世武侠小说影响很大,王小波也将之改写为短篇小说《夜行记》。

僧人是资格极深的江湖大盗。本人武功高强,手下一帮兄弟。但青出于蓝,其子飞飞虽年少,但已是高手中的高手。韦生剑术出众,弹无虚发,但终不能伤其身。

这样的少年高手,在当时并不算少:“马侍中尝宝一玉精碗,夏蝇不近,盛水经月,不腐不耗。或目痛,含之立愈。尝匣于卧内,有小奴七八岁,偷弄坠破焉。时马出未归,左右惊惧,忽失小奴。马知之大怒,鞭左右数百,将杀小奴。三日寻之,不获。有婢晨治地,见紫衣带垂于寝床下,视之乃小奴蹶张其床而负焉,不食三日而力不衰……”

小奴在偷弄打碎主人的玉碗后,藏到了床下,负床三日而力不竭。但他只有七八岁而已。最后主人仍将其扑杀:“破吾碗乃细过也。”意思是,打碎一个碗没什么,但如果这样的孩子长大,走上贼盗之路,就没人能降服了。

而在飞飞的故事里,僧人之所以请韦生帮助他除掉飞飞,大约有两个原因:首先,飞飞毕竟是其子,就算他武功力压飞飞一筹,但也不好亲自下手;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僧人此时已经较量不过飞飞,只得借助于江湖中人,而在寻觅中发现了韦生。

令人一声叹息的是命运本身。当韦生在反锁的室内不能致飞飞于死地时,飞飞为大盗的命运就已注定。故事中另外一个细节是,当僧人看到韦生没法杀死飞飞后,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当夜拉韦生灯下论剑。可见,当时的江湖中人对剑术越来越重视。

由此,一些奇异的宝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唐人郑云达,得一剑,剑柄雕鳞,剑鼻刻星,舞动之时,随风而吼。一日把玩于庭院中,“忽有一人,从庭树窣然而下,衣朱紫,虬发,露剑而立,黑气周身,状如重雾”。郑素有胆气,装作没看见,那人说:“我上界人,知公有异剑,愿借一观……”又,高邮百姓张存,以采藕为业。曾在一坡上发现旱藕,大如臂,力掘之,深二丈,大至双臂合围,似不可穷尽,于是砍断,在藕中得一剑。

下面的故事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

中唐韦行规,曾任兴州刺史。少年时,他身手不凡,有大侠之风,最擅长弓箭,百发百中。人到中年,回忆起一段往事:当时他年轻气盛,爱慕侠义,拜访名师,寻访对手,一日游长安西郊,天色已晚。当时大约是初秋,黄叶飘零,韦行规伫马于寒野,顿生萧瑟之感,又如进入一幅秋夜的画卷。

隐约中,前方一小客栈,亮着昏黄的灯火。韦行规奔马止于店前,想吃点东西。在凄白的月光下,他拖着长长的剪影进入客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这里的主人,韦行规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正欲退出,只觉得身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猛然回头,却空无一人,再侧脸观看,见马厩边靠着一位老者,正冲他诡异地微笑:“要住店吗?”

韦行规想了想,说:“我只是路过而已,不想住下,现在即将前行。”他突然想尽快离开这里。

老者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夜行,长安西野,山高草深,此中多盗。”

韦行规已转身而行,并未回头:“我有弓箭在身,没什么可怕的。”

老者不再说话,只是“呵呵”笑了一声。

韦行规骑行数十里,天已黑透,两旁草莽渐深,前路似乎走不到尽头。除了枭鸣草动外,只有一片独属于荒野的寂静。韦行规感到有些不对,冥冥中,觉得有人在身后的草莽中潜行,一直跟着他。想到这里,他的心忽地颤动了一下。

韦行规大声喊道:“何人?!”

后面没有动静。韦行规猛然回头,草莽中却有人影晃动,他连发数箭,但其人如鬼魅一般依旧不退。很快,韦行规囊中的箭已经没了,他顿时感到恐惧,于是纵马狂奔。没过多长时间,风起雨至。越往前跑,雨幕愈密,韦行规下马后,在一棵大树下避雨。此时,空中有电光闪烁,其势渐逼树顶,继而雷声大作。韦行规觉得,电光中,树上有黑影如人,手执长剑而舞。惊惧间,他感到树枝木条纷纷落下,不一会儿就埋到自己的膝盖处。

韦行规这一回是真的害怕了,扔掉手中的弓,仰空而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