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1 / 2)

这时对 那时错 2178 字 14天前

这样一来,小乔姐姐送他的眼镜就变成和放进盒子里的那些眼镜一模一样,土里土气的。

土里土气的眼镜戴回林子岩脸上,按照嘉澍哥哥要求那样坐在椅子上,手肘抵着桌面,手掌托腮。

餐桌上方是垂钓式老式灯泡,从灯泡渗透出来的是南瓜色的灯光。

在南瓜色灯光下,嘉澍哥哥在看他,用一种很安静很安静的目光。

也许,某年某月某日,在这个地方,在南瓜色的灯光下,阿蓁姐姐也坐在这个餐桌前,等着嘉澍哥哥给她做甜鸡蛋饼,林子岩想。

嘉澍哥哥做起饭来还真是像模像样,等他回去把这件事情告诉小乔姐姐,小乔姐姐肯定很羡慕,嘉澍哥哥的甜鸡饼肯定不是谁能轻易尝到的。

嘉澍哥哥回头来看他了,咧嘴笑,嘉澍哥哥回过头去了。

果然嘉澍哥哥很喜欢他来着,做甜鸡蛋饼时还不时回头看他,爸爸给他做甜鸡蛋饼时可没老是回头看他,看看,嘉澍哥哥又回过头来看他了。

笑得更加起劲。

再之后,嘉澍哥哥看着他发呆,再之后,厨房弥漫着食物烧焦的味道。

嘉澍哥哥关掉火,来到他面前,摘下他脸上的眼镜,用餐纸把涂在镜框周围的深色颜料擦拭得干干净净。

那天晚上,林子岩没吃到嘉澍哥哥做的甜鸡蛋饼,那天晚上,林子岩去睡觉的时候嘉澍哥哥就坐在院子里,等林子岩起床时嘉澍哥哥还坐在院子里。

离开红土城时已经是黄昏时间。

还不到两天时间,林子岩已经喜欢上了这里,嘉澍哥哥带他到河边钓鱼,带他去看向日葵花田,这是林子岩第一次看到那么大的一片向日葵花田,金灿灿的一片都把他看呆了。

车子行驶在前往车站途中,那座由赤红色和金黄色组成的城市越来越远。

“嘉澍哥哥,我们还会回到这里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房子卖掉了。”

因为房子卖掉,再回到这里就没有地方住了,林子岩心里觉得有点可惜,车子行驶了一大段,林子岩大叫了一声“抽屉钥匙。”

今天光顾着玩,都把找抽屉钥匙的事情忘了。

开车把他们送到车站的还是之前来接他们的那位黑衣男子,今天他穿的是白色衣服,于是他就变成穿白色衣服的先生。

林子岩用不是太熟练的法语询问白色衣服先生:“先生,那家杂货店还会不会开?”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林子岩心里乐开了花。

这样一来,等他长大到可以背着背包独自旅行时,再来到这里依然可以吃到地道薰衣草冰淇淋。

林子岩吃到最为地道的薰衣草冰淇淋来自于一个叫胡西昂的小镇,小镇位于普罗旺斯大区,小镇到处是红色泥土和金黄色向日葵花田。

在胡西昂小镇,林子岩和嘉澍哥哥一起送走了两个人。

其中一位是杂货店店主,至于另外一位……

“我现在已经想不起这个人的名字了。”嘉澍哥哥看着车窗外飞逝的风景,说。

好长一会时间过去。

“我一个人送他们,就太孤独了。”嘉澍哥哥又说出这样一句话。

“多出了我之后,就不孤独了吗?”林子岩问。

嘉澍哥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看了他好长一会时间,说出:“林子岩,以后嘉澍哥哥会很忙,忙到……没时间陪你玩。”

车窗外,风景飞逝。

十几岁的孩子因为他的一句话垂下头,从连嘉澍这个角度看,那个叫林子岩的孩子和另外一个人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最像的也只是那个推眼镜的动作。

在遗忘一个人之前,先要遗忘地是,这个人的名字。

细细看着眼前名字叫做林子岩的孩子。

林子岩喜欢垂下头,另外一个人总是把头仰得高高的,现在,连那副土气的眼镜也没有了,这样就更不像了。

果然,一旦让思维冷静下来,这个世界事与物的轮廓就会变成异常清晰,清晰到什么程度呢?

清晰到你可以冷眼旁观:呵,你都干出什么样的蠢事。

抵达尼斯已是夜幕降临,那个孩子坐着巫延吉的车离开,连一句再见也没留下,显然是生气了。

站立在夜幕之下,连嘉澍脸朝西边,那是太阳升起的方向。

他还需要面对无数次太阳升起,总有一天,某天清晨一觉醒来发现,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了遗忘。

那个叫做林馥蓁的港口,终将变成了连嘉澍灵魂的栖息地。

也许,某天,他会打开车门,和夜幕下的流浪汉说一段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叫连嘉澍,女孩叫林馥蓁。

连钊诚生日正好是周日,连嘉澍是周日下午三点钟才回到南法。

和他同行的是性格温柔的东洋姑娘小野莎莉,他未来女友的人选之一。

“莎莉是温柔纯真的姑娘。”总是有人告诉他,“莎莉的姑父不久前被任命为诺贝尔生物委员会成员。”总是有人提醒他。

二十岁,连嘉澍内心也许会对诸如此类的唠叨嗤之以鼻,二十五岁,温柔纯真的东洋女孩变成一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