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1 / 2)

这时对 那时错 1873 字 14天前

毫无意外,连嘉澍大皱起眉。

“它看起来就像是红泥浆。”连嘉澍如是评价。

在心底里暗骂了一句,林馥蓁夹了少量粉条,把粉条放到小勺子里,再把小勺子放在连嘉澍碟子上,好脾气说嘉澍你试一口,我保证很好吃。

迟疑片刻,连嘉澍拿起小勺子,在拿小勺子时表情写满了“要是不好吃你就完蛋了”。

第一口后,表情变成“这看起来像红泥浆的玩意似乎口感还不错,不不,它长得这么难看,口感好也许是我的错觉,我得再试看看”

勺子往她面前一递。

这人没手吗?只能再给往勺子里添。

第二口,错觉,错觉,一定还是错觉。

这次,连嘉澍没把勺子往她面前递而是自己动手,第三口,第四口,味道好像真的不错,第五口,第六口,滋味别样,比见鬼的意大利面好多了。

第七口,似乎想起什么,把勺子放回碟子上,问:“林馥蓁,是谁教你弄这个的。”

没回答,林馥蓁扒了一口饭。

“同学?朋友?邻居?还是从美食节目看到的?”

林馥蓁在扒了一口饭。

“还是……”冷冷说出,“我那土拨鼠叔叔?”

艹!不是让不要叫土拨鼠叔叔吗?但这话林馥蓁是不敢说出口,反正她觉得不像土拨鼠就行了。

再说了,即使是土拨鼠又什么样?她就一门心思想和土拨鼠男人过日子。

呸呸呸,她怎么也管柯鈤叫土拨鼠了,这都是连嘉澍的错,老是在她面前土拨鼠土拨鼠,弄得她脑子也整天土拨鼠土拨鼠的了。

“林馥蓁,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连嘉澍加重声音。

嗯,这是一个她非常乐意回答的问题,点头,以示肯定,迅速补上一句:“如果你认为我这是故意在气你的话,你就当成我是在美食节目学的吧。”

完毕,收工,长舒一口气。

不去理会那束蜇人的眼神,林馥蓁继续吃饭,他不喜欢吃她倒是喜欢得很,把粉条放进勺子里,一勺一勺,津津有味。

似乎是从枪口里迸出的那声“丑!”直面而来。

继续吃饭。

“丑死了。”

没关系,她丑和美和连嘉澍没任何关系,还有一个礼拜零四天,他们就分道扬镳了。

“头发丑,耳朵丑,吃饭样子也丑,林馥蓁,除了胸部你就没一样好看。”

大力嚼动粉条。

“泡鱼眼。”

是是,她一旦晚上喝多水早上起床眼睛就有点泡鱼眼倾向。

“大嘴巴,和鳄鱼小姐有得一拼。”

林馥蓁有点坐不住。

“一张脸就像披萨,还是黑芝麻披萨。”

大力搁下筷子,她皮肤好得很,一颗麻子也没有,素面朝天穿个校服冒充个高中生都没问题。

“我哪里是大嘴巴,我哪里披萨脸了。”冲着连嘉澍吼,还不解气,站了起来,手掌压在桌面上,“我头发丑,耳朵丑,泡鱼眼,你还不是照样被我迷得神魂颠倒!”

声音还在天花板上端回响着,与她的恼怒形成鲜明对比地是他的惬意。

“该让我那土拨鼠叔叔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溢满笑意的眼眸瞅着她。

显然,她是上当了。

他是乐于见到她现在的样子,什么都不会就只有臭脾气和公主病。

整理好厨房,林馥蓁回到自己房间,晚餐过后连嘉澍就回到书房处理工作上的事情。

连嘉澍说今晚不出门,但是他也说了没他交代不许睡觉。

洗澡洗头,头发差不多干时,敲门声响起。

打开门。

“球赛开始了。”连嘉澍说。

球赛开始了关她什么事情,一动也不动。

“走吧。”连嘉澍朝她伸出手。

“干什么?”

“陪我看球赛。”他强行拉起她的手。

好吧,以前她没少陪他看球赛,现在她是二十岁的林馥蓁,心里很爱小法兰但打从心里不愿去去承认的不成熟女孩,是不由自主总是为小法兰西争风吃醋的小画眉,圣玛丽心爆棚的缺爱姑娘,他爱的球队她也要爱。

小法兰西对于五大联赛豪门并不敢兴趣,为什么呢,“我朋友们都喜欢,这让我觉得土。”九岁的连嘉澍说。那小法兰西喜欢什么球队呢?“我喜欢莫斯科中央陆军队”一脸骄傲。为什么?“因为我朋友中没人喜欢这只球队,而且它的名字很酷。”